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224P/2024-38467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预算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4-04-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丽水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丽水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丽水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丽水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丽水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丽水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丽水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丽水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丽水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丽水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单位预算表
(一)2024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在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下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下,参与拟订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等险种的基本政策。
2.承担市直、莲都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等险种的登记申报审核具体工作。
3.负责市直、莲都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参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4.承担市直、莲都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退休(职)人员养老金计算、调整、审核等具体工作;市直部分离休干部离休金等待遇调整的具体工作。
5.协助税务部门编制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基金征缴计划,并配合税务部门的征缴工作。
6.负责按月编制离休干部、退休(职)人员养老金支付计划,送财政审批后按时转入代发机构发放养老金工作。
7.负责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等险种经办业务的内控工作,承担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等险种的稽核行政辅助工作。
8.负责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等基金收支预决算的工作,并接受社会监督。
9.承担市直、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待遇发放等具体工作,负责市直、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转移工作。
10.负责对全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等经办业务、领取定期社会保险待遇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
11.完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预算只包括本级单位预算。
二、2024年丽水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丽水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丽水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3196.08万元。
(二)关于丽水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3196.0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89.95万元,增长10%,主要是新增三个项目,项目收入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96.08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100.0%。
(三)关于丽水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3196.0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89.95万元,增长10%,主要是新增三个项目,项目支出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03.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2.3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212.16万元,占37.9%;日常公用支出133.10万元,占4.2%;项目支出1850.83万元,占57.9%。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丽水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丽水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96.0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196.0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03.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2.36万元。
(五)关于丽水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丽水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96.0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89.95万元,增长10%,主要是新增三个项目,项目拨款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03.72万元,占97.1%;卫生健康支出92.36万元,占2.9%。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957.66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如人员经费和日常办公经费以及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85.9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2.9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5万元,主要用于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12.1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伤、失业保险费用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行政单位医疗(项)92.3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及体检费用。
(六)关于丽水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45.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12.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
公用经费133.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丽水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关于丽水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丽水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8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4.8%,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8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4.8%。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单位来本单位调研指导、工作联系、学习交流等支出。增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响应号召,厉行节约。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丽水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本级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3.1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0.91万元,下降7.6%,主要是本单位人员变动,较上年人数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丽水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69.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69.37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丽水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1850.83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指反应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包括用于除优抚对象、失业人员以外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的价格临时补贴支出。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