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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32500472262052J/2024-38543 文号
组配分类 预算 发布机构 丽水市林业局
成文日期 2024-04-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
发布时间:2024-04-09 09:04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林业局(丽水市森林碳汇管理局)

                                                                                    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单位预算表

(一)2024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保护辖区森林资源,促进生态林业发展。组织开展公益林管护、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林权管理等工作。承担绿化造林、古树名木保护、森林防火等业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单位预算包括中心本级预算。

二、2024年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1543.05万元。

(二)关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1543.0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89.86万元,增长104.87%,主要是开发区财政项目资金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2.53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32.6%;其他收入1040.52万元,占67.4%。
  (三)关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1543.0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89.86万元,增长104.87%,主要是开发区财政项目资金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26万元、农林水支出1505.4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44.04万元,占15.8%;日常公用支出74.49万元,占4.8%;项目支出1224.52万元,占79.4%。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02.5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502.5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26万元、农林水支出464.97万元。

(五)关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2.5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85.53万元,下降26.96%,主要是“浙江省瓯江源头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资金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0万元,占4.2%;卫生健康支出16.26万元,占3.2%;农林水支出464.97万元,占92.5%。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0.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2.5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2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1.8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6.2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280.9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184万元,主要用于美丽林相及生态林业管养、健康森林建设支出。

(六)关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8.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4.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

公用经费74.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关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5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2万元,增下降0.56%,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4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4.76%。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基层单位、各科研院校来我开发区林业调研指导、科技合作、工作联系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使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13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1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3.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2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1224.52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2.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指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附件:开发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