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347Q/2024-38868 | 文号 | 丽水利提〔2024〕2号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4-05-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有关单位,局各处室:
为了做好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关于推进丽水“水电大市”迈向“水电强市”的建议》(第328号)提案办理工作,根据市政协提案办理要求,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加快推进水电绿色转型发展,通过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328号重点提案的办理,进一步推动水电现代化提质升级,逐步推进丽水“水电大市”迈向“水电强市”。
二、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组织机构。成立市政协第五届三次会议第328号重点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水利局局长李见阳担任组长,市发改委、国网电力丽水分公司、市水电行业协会等部门、协会的分管领导、理事长担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处室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水利局),负责牵头协调相关工作,研究讨论并落实重点提案办理。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李见阳 市水利局局长
副组长:占勇军 市水利局总工
余后荣 市发改委副主任
潘林勇 国网丽水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李晓明 市水电行业协会理事长
成 员:吴 刚 市水利局农村水利水电管理中心主任
罗 俊 市水利局规划建设与监督处处长
吴建云 市水利局水利资源与运行管理处处长
袁 园 市发改委综合能源处副处长
王笑棠 国网丽水供电公司三级职员、发展部主任
陶文生 市水电行业协会秘书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占勇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办理时限
根据相关通知要求,重点提案于7月10日前办理完毕。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5月15日前)
在与委员沟通的基础上,与会办单位共同研究分析提案内容,拟定重点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和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初步明确办理单位责任、办理时限和办理措施,向督办领导进行专题汇报,按照督办领导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印发办理方案。
(二)办理阶段(5月16日至6月底)
1.5月中下旬,开展调查摸底。根据我市水电现状,结合近年来已开展的标准化创建、绿色水电示范创建、省级生态示范区创建等工作及有关政策文件,明确提案办理工作思路和措施。
2.6月上旬,形成初步答复意见。结合走访调研情况,在办理过程中进一步与委员做好沟通对接,着力落实委员宝贵意见,推进提案办理工作,同时加强与会办单位做好协商,提出切实可行的办理措施,形成初步答复意见。
3.6月中旬,开展提案调研、面商会议。制定好提案调研、面商方案,向督办领导汇报该方案,汇报提案办理措施。组织开展调研工作。
4.6月中下旬,召开“三见面”协商会。在征询委员意见后,形成重点提案答复初稿,拟定协商会方案,并向督办领导汇报重点提案协商会方案,向督办领导和委员汇报办理工作情况和答复的初步意见,同时做好相关的解释说明,听取督办领导和委员的意见和提案,落实督办领导和委员提出的指导意见和要求。
5.7月上旬,修改、完善答复意见,形成书面材料,以正式文件形式答复委员,按照《丽水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单》要求,在“丽水市提案管理系统”实行网上答复,并将提案办理结果及时向市政协提案委报告。
(三)组织实施阶段(7月中旬起)
根据提案办理中提出的解决方案,做好答复后提案内容的落实工作,继续推进丽水水电现代化改造、绿色转型升级。分阶段提出今后丽水水电的重点任务,明确今后各个时间段的目标值,最终逐步迈向“水电强市”。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高度重视重点提案办理工作,把其列入水利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明确专人负责,把重点提案办理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有序展开提案办理工作,并及时汇报进展情况。
(二)讲究方法,注重实效。相关承办处室及具体经办人员要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做好提案办理工作。加强与委员的沟通与联系,及时反映落实办理工作,对因客观条件制约而无法短期办理的提案内容,要及时向委员说明情况,取得委员的理解。
(三)解决问题,抓好落实。针对提案建议,积极开展水电绿色现代化改造,推进水电绿色转型发展。
丽水市水利局
2024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