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融入新型城镇化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振兴〔2022〕192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异地搬迁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19〕2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推动落实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37号)、《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浙江省乡村振兴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异地搬迁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乡振发〔2021〕3号)等文件,制定《丽水市“大搬快聚富民安居”(2024——2026年)新三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2024年2月21日至2月29日,书面向市直有关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卫健委、市金融办、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丽水学院、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市人民银行、市农投公司),各县(市、区)政府、各县(市、区)大搬快聚办,征求意见。
2024年4月8日至5月8日,征求意见稿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言献策”栏目全文发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
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36条,采纳吸收32条。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到相关意见建议3条,采纳吸收2条。
反馈意见吸纳情况:(见附表)
丽水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2日
公开征求意见链接:https://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142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