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名称 | 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处 | 负责人 | 单吴蓉 |
联系电话 | 0578-2668199 | ||
主要职责 | |||
拟订并执行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定期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拟订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政策、标准、规范。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负责市政府确定的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负责市重大自然资源权属和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