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机构介绍 >> 内设机构简介
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处
发布时间:2024-05-24 12:2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部门名称 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处 负责人 吕继丽
联系电话 0578-2668079
主要职责

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收益管理政策。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并组织考核评价。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储备政策。负责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拟订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拟订和交易平台监管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承担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动态监测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并实施节约集约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