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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基本情况
发布时间:2024-05-24 16:3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部门名称 丽水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 负责人 罗孝林
联系电话 (0578)2273532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办公地址 莲都区寿尔福北路881号
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2.依法行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职责,拟订相关政策标准、工作规则、业务规范和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和执法体系建设。

3.承担莲都区及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范围内的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等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承担交通运输执法监管与行政审批服务联动工作。承担道路水路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和服务质量监测、评估工作。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运行监测工作。

4.承担全市高速公路的公路路政、道路运政等行政执法职责。

5.承担全市重大交通工程和莲都区及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范围内的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违法违章行为查处等行政执法职责。

6.承担全市高速公路和莲都区及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范围内公路的超限运输执法工作;指导全市超限运输执法工作和超限运输检测站(点)的建设管理。承担标志标线、指路体系建设和路域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

7.承担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安全生产、平安综治、反恐维稳、应急管理、生态环保等相关工作。

8.承担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件的处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全市重大案件和跨区域案件的执法工作。

9.承担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客货运站场、汽车租赁、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监督管理。承担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承担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智慧运输体系建设、城市交通治堵、文明城市创建的具体工作。协助推进运输行业转型升级、城乡交通一体化发展、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及巡游出租车与网约车统筹发展。协助组织开展节假日的客货运输和应急运输、指令性计划运输的保障工作。

10.承担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相关法制建设;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承担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专用装备设施管理工作。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班子分工:

罗孝林 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队队长

蒋华春 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党委书记、专职副队长:在队长的领导下,主持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工作。

单建国 党委副书记、副队长:负责党务、意识形态、人事劳资、干部教育、老干部、帮扶、档案、保密、政务信息等工作;负责公路路政管理和执法工作。分管综合处、公路与运输执法四大队。联系莲都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

石小军 纪委书记、副队长:负责党风廉政等工作;负责宣传教育、舆情引导,文明创建等工作;负责道路货运、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维修质量检验、驾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培训的源头行政执法和事中事后监管。分管宣教处、公路与运输执法三大队。

郑庆刊 党委委员、副队长:负责交通运输执法监管与行政审批联动、营商环境建设等工作;负责出租车、网约车、租赁车行业等行政执法和事中事后监管,负责道路运输市场秩序(除高速外)的路面执法等工作。分管机动大队、公路与运输执法一大队。联系运管稽征协管中心。

熊照 党委委员、副队长:负责后勤保障、固定资产、办公用房、设备装备、科技信息化等工作;负责地方海事、航政、水路运政、港政的行政执法,负责通航水域的船舶通航秩序维护、水上交通安全、交通管制、水路客货运输行业、船舶船籍和船员监管,负责船舶、港口污染防治监管,负责五水共治、河长制等工作。分管保障服务处、港航(海事)执法大队。

吴家彬 党委委员、副队长:负责财务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联勤联动的专项整治活动、安全生产(消防)、平安综治、禁毒、防控维稳、应急管理、生态环保、污染防治、交通战备、互联网+监管执法、行业统计、信访电访和服务热线受理等工作;负责班车客运、旅游包车客运、公共汽车客运以及客运站场经营秩序的行政执法和事中事后监管,负责涉及本队治理城市交通拥堵相关工作。分管执法指挥中心、公路与运输执法二大队。

梅振伟 党委委员、工会主席: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统战民宗、双拥等工作。

占宇 党委委员、高速公路执法一大队大队长:负责高速公路路政和运政执法、高速服务区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法制建

设、普法教育、案件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核,执法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行业信用评价、综合改革等工作。主持高速公路执法一大队、二大队全面工作,分管法制大队。

王建文 四级调研员:协助做好法制建设、执法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

朱理伟 督导专员:协助做好科技信息化、行业发展相关规划等工作。

朱剑 督导专员:协助做好海事执法、水运行业监管等工作。


内设机构和派驻机构:

一、综合处。负责执法队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财务、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党群、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双拥等工作。

负责人:范丽兵0578-2273532  

二、保障服务处。负责固定资产、办公用房、设备装备的管理、统计和实施,以及更新维护、调配使用等保障服务工作。

负责人:韩剑0578-2350246

三、宣教处。负责制定行业宣传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舆情引导、新媒体管理等工作。负责干部培训、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负责人:金帆0578-2808009  

四、法制大队。承担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相关法制建设工作,协助开展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对执法行为的日常监督工作和执法违法案件的监督纠正。承担对执法案件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承担协调交通运输行业重大疑难案件的查处。承担交通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工作。承担普法宣传、法制教育培训。牵头执法领域的“双随机、一公开”和运输行业信用评价工作。

负责人:张炳0578-2808032

五、机动大队。承担机动执法工作。承担交通建设工程的项目招投标、勘察设计、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合同管理等行政执法工作,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受理工程各类投诉举报纠纷。承担交通运输执法监管与行政审批服务联动工作,承担“互联网+政务”和“最多跑一次”的辅助工作。

负责人:徐双凤0578-2121589

六、执法指挥中心。承担组织协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联勤联动和专项整治活动。承担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承担“互联网+监管执法”相关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投诉、服务热线的受理。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科技信息化的建设、维护、安全等工作。组织协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应急管理、维稳安保、交通战备、综合整治等工作。承担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的生态环保和行业统计工作。

负责人:徐鹏0578-2808013

七、高速公路执法一大队、高速公路执法二大队。承担全市高速公路的公路路政、道路运政的行政执法工作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监督检查等工作。

负责人:占宇0578-2952588

八、公路与运输执法一大队。承担巡游出租车、网约车、租赁车行业的行政执法工作和事中事后监管、市场监测、运行分析、结构优化、装备升级、新业态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郁烽 0578-2828770

九、公路与运输执法二大队。承担班车客运、旅游包车客运、公共汽车客运的行政执法工作和事中事后监管、市场监测、运行分析、结构优化、装备升级、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新业态管理等工作,协助组织开展节假日旅客运输和紧急旅客运输、指令性运输的保障工作。承担派驻客运站内“三关一监督”、相关制度落实的监管。牵头开展涉及交通运输部门治理城市交通拥堵相关工作。承担道路运输客运(公交)站场、公共汽车运营线路和站点停靠等规范经营行为和经营秩序的监管工作。

负责人:程丽燕0578-2808016

十、公路与运输执法三大队。承担道路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维修质量检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培训的行政执法工作和事中事后监管、市场监测、运行分析、降本增效、装备升级、运输结构调整、新业态管理、农村货运服务点设置管理等工作,协助组织开展应急货物运输、指令性计划运输的保障工作。

负责人:瞿艺0578-2808028

十一、公路与运输执法四大队。承担国省道、部分县乡道的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承担标志标线、指路体系建设和路域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国省道、县乡道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监管,以及执法检查。承担组织超限车辆的货物卸载和保管。收集、整理、分析超限运输信息。

负责人:周伟0578-2808023  

十二、港航(海事)执法大队。承担地方海事行政、航道行政、水路运政、港口行政的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船舶、港口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以及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通航水域的船舶通航秩序维护及交通管制。承担船舶船籍、船员监管工作,承担各类船舶、水上设施和船用产品的法定检验监督工作。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指导渡口、渡船和港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危险品存储工作。承担水路客货运输行业市场监测、运行分析、信用评价、运输结构调整、装备升级等工作。协助组织开展节假日和紧急、指令性的水路客货运输保障工作。承担“五水共治”相关工作。

负责人:叶慧娥0578-2127508   

十三、丽水市莲都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承担莲都区域管辖范围的公路路政行政执法职责和超限运输执法工作。承担莲都区域管辖范围的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行政执法职责。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综治维稳、投诉处理等工作。

负责人:刘俊0578-28025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