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市场相关政策与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文化、文物、广电、旅游市场经营(行业)监管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行业标准,推进行业精神文明、信用体系建设,推动服务品质提升。指导假日旅游。承担全市文化相关门类和旅游统计及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工作。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牵头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