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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 | 丽水市文化馆(挂丽水大剧院管理中心、丽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丽水市美术馆牌子) | 负责人 | 季彤曦 |
联系电话 | 0578-2161003 | 办公时间 | 夏令时: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冬令时: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法定工作日) | 办公地址 | 丽水市人民路561号 |
主要职责 | |||
组织开展公益性文化艺术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展览、展示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文化艺术创作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文化理论、文化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研究活动,编撰群众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书刊、资料;组织开展群众文化艺术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服务、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活动;开展基层文化馆(站)、农村文化礼堂和非遗保护业务指导;组织开展基层文化馆(站)和非遗保护工作业务干部、社会文化工作人员、社会文艺骨干、文艺团队以及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的培训培养;组织开展文化艺术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外交流合作;收集、保护文化艺术作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发掘和资料整理,建立、健全群众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档案;负责丽水大剧院演出、运营的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