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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 | 丽水市财务总监管理中心 | ||
联系电话 | 0578-2669378 | 办公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工作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 办公地址 | 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0号 |
主要职责 | |||
丽水市财务总监管理中心为丽水市财政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挂丽水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丽水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指导服务中心牌子。 市财务总监管理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及重点行业单位财务监管工作。 (二)督促单位建立健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检查项目年度财政性基本建设预算执行情况;指导建设单位完善项目核算管理,规范和控制建设成本;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做好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三)监督项目建设单位依法筹集和使用基本建设项目建设资金,防范财务风险。 (四)承担PPP工作的业务指导、宣传培训、项目评估、合同管理、信息统计、项目监管和绩效评价等技术支撑工作。 (五)承担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调度等辅助工作。 (六)负责市本级财务总监招聘、考核等队伍建设工作。 (七)完成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