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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 | 丽水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 | 负责人 | 张维波 |
联系电话 | 0578-2661088 | 办公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工作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 办公地址 | 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北395号 |
主要职责 | |||
(一)承担食品(含粮油、食品相关产品,下同)、特殊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承担该领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活动的技术支撑工作。开展食品、特殊食品的质量分析及与安全性、有效性相关的研究工作,开展其产品及检验方法等标准的研究和制(修)订工作。 (二)承担药品(含药用辅料、包装材料与容器等,下同)、医疗器械产品、化妆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承担该领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活动的技术支撑工作。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产品、化妆品的质量分析及与安全性、有效性相关的研究工作,开展其产品及检验方法等标准的研究和制(修)订工作。 (三)承担工业产品及公共场所、设施、室内环境等领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质量鉴定等工作,承担该领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活动的技术支撑工作。开展工业领域材料和产品的质量分析及与安全性、有效性相关的研究工作,开展其产品及检验方法等标准的研究和制(修)订工作。 (四)承担食品、药品和工业产品等领域风险信息收集研判、风险预警评估、检验检测等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缺陷产品技术评价、缺陷调查等召回管理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和突发公共质量安全事件应对的技术支撑工作。 (五)建立和维护全市最高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承担量值传递和溯源工作。 (六)承担计量器具强制检定、仲裁检定、监督性检定和商品量检验工作,承担计量领域监督管理活动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计量比对、能力验证、计量军民融合和规范计量数据使用等技术保障工作。开展计量非强制检定、校准测试、检验检测、质量认证等技术服务工作,开展计量技术规范、标准的研究及参与制(修)订工作。 (七)承担收集、管理、分析研究国内外技术法规、标准等信息资料及其馆藏建设,承担 WTO/TBT 信息的通报、咨询与研究等标准化技术支撑工作。开展标准研制,标准验证,标准化技术研究、咨询、培训和应用推广等技术服务工作。 (八)开展药物警戒相关工作。承担全市药品和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和监测资料的收集、调查、分析、评价、预警和上报等相关业务工作。开展全市药品和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宣传和业务指导。 (九)开展质量安全、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领域的科学研究,开展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开展社会科普活动等工作。 (十)开展相关领域技术改进、技术咨询、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等技术服务和认证认可服务工作,以及学术交流与合作、成果论证及应用推广等工作。 (十一)完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