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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5663/2024-40808 文号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市卫健委
成文日期 2024-05-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音频+文字]《丽水市推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5-29 15:4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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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的背景目的

2023年2月1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2023年8月18日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浙江省加快推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卫生健康委牵头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丽水市推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在征求和汇总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丽水经开区管委会意见,最终成稿,经合法性审查并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印发。

二、文件依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3〕3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 

3.《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快推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委办发〔2023〕54号)。

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浙江省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3〕25号)。

5.《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2〕67号)。

6.《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等9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进一步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2021〕9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以满足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为导向,主要内容包括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和主要保障3个方面。

(一)明确了主要目标。到2025年,“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片区医疗中心+村卫生室+智慧流动医院+综合应急联动急救+数智赋能”山区医疗服务丽水模式基本成熟定型,每个县至少有1家医院主要医疗技术和服务能力达到三级医院水平,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率达到95%以上,政府举办的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比例不低于80%或每年提升10个百分点以上,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3.3人。到2035年,全市建成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体系完善、优质高效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

(二)明确了主要任务。

一是加强资源统筹,构建丽水模式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通过加强市县医疗卫生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实施县级强院工程、乡镇卫生院分级分类管理、完善院前急救体系建设等四方面加强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构建卫生健康服务向上攀登、往下兜底的山区医疗服务丽水模式。

二是强化基层能力建设,补齐丽水全域卫生健康服务短板。以提升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特色专科服务能力、中医药服务能力为抓手,推进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新提升。允许村卫生室非中医类卫生人员通过培训考核合格后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到2025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42%;各县(市、区)5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安宁疗护服务。

三是健全引才育才机制,优化丽水基层卫生人才队伍。

1.健全引才育才机制方面。鼓励面向村卫生室扩大3年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生定向培养规模。鼓励通过传统中医师承和院校理论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培养乡村卫生人员,允许取得相关资格的人员在村卫生室执业。参照定向培养相关政策,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应届毕业生,按规定享受学费代偿政策。

2.完善人员招聘和使用政策方面。探索“县招乡管村用”的用人机制,在招聘事业编制乡村卫生人员时,适当放宽招聘对象范围、年龄等限制。对要求招聘具备执业资格毕业生的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岗位,可主要通过技能测试的方式招聘。支持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岗位实行统筹设岗和使用。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满15年或累计工作满25年,且仍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满足聘用条件的基础上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并在当地服务不少于一个聘期。

3.完善待遇保障机制方面。落实“两个允许”,合理核定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按规定落实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编制内人员乡镇工作补贴,提升乡村医疗卫生人员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村级医疗卫生机构风险防范能力。以县为单位探索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推动,提升丽水基层卫生综合治理能力。主要概括为四个改革,分别是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改革、基层财政补偿机制改革、医保支持政策改革、编制使用管理改革。

五是加强信息技术支撑,推进丽水基层卫生数字化全域通。不断提升乡村数字健康服务能力,推进乡村“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落地推广人工智能等创新应用,着力破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力资源短缺、技术水平有限等“短板”,实现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全新突破。

(三)提出了主要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重点任务进展情况作为乡村振兴、健康丽水等有关综合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二是加强部门协同。建立各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形成支持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围绕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积极宣传工作进展和成效。

四、执行时间

本实施方案自2024年6月30日起施行。

五、解读机关及咨询方式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人:叶增日,联系电话:0578-2091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