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7679903292/2024-40857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4-05-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局属各部门:
为加强我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突发能力,快速、及时、妥善处置防汛防台抗旱应急突发事件,现将《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5月10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快速、及时、妥善的处置我局相关的防汛防台抗旱应急突发事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防汛防台抗旱有关法律法规,《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省有关法规,以及《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丽水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丽水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总则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防汛救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系统思维、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紧紧围绕“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目标,进一步强化事前预防,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依法、科学、高效、有序做好洪涝台旱灾害防范应对与处置工作,打赢防御防台抗旱主动仗、攻坚仗、多面仗,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供坚强保证。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区域内的洪涝台旱灾害的防范与处置,以及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业务相关领域的洪涝台旱灾害的防范与处置。
(三)工作原则。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在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行各处室(中心)、执法队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开展洪涝台旱灾害的防范与处置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一)指挥体系。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指挥部由局主要负责人为总指挥、副局长为副总指挥,各处室(中心)、执法队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局办公室主任担任副主任,负责具体工作开展。
(二)职责分工。
1.指挥部职责。定期组织研究修订本局防汛防台抗旱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负责指挥丽水市区防汛防台抗旱突发事件的具体应对工作;分析总结丽水市区防汛防台抗旱突发事件的具体应对工作;负责本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承办市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组织、协调防汛防台抗旱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组织落实市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指挥部决定;传达落实市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及转发有关文件;及时转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的预报、预警信息;及时收集分析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负责应对防汛防台抗旱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负责指挥部所属专业抢险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并指挥协调相关处室就承担职能开展应急演习、演练;负责组织协调防汛防台抗旱突发事件隐患排查和应急资源的管理工作;承担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三)分级原则。根据《丽水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将洪涝台旱应急事件分为一般(四级)、较大(三级)、重大(二级)和特别重大(一级)四级。
三、信息报告
(一)建立数据监测。各处室(中心)、各街道执法队要根据承担的城市管理职能确定辖区防汛防台抗旱突发事件的种类和区域,建立相应的数据监测工作,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有效监控,并及时维护更新,确保监测数据的质量。
(二)信息报告原则。各部门要将防汛防台抗旱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要贯穿预测预警、应急处置、善后恢复全过程,加强本辖区可能发生突发事故的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研究,并及时汇总分析。信息报告必须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原则,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防汛防台抗旱突发事件信息。
(三)信息报告内容。信息报告应主题鲜明,言简意赅,用词规范,逻辑严密,条理清楚。一般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概况、事故单位名称;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的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及采取的处置措施;事故报告单位。一般情况下,采用浙政钉、微信传输。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口头报告,之后再文字报告。涉密信息应遵守相关规定。
(四)信息报告时限。
1.对于一般的防汛防台抗旱突发事件的信息,局属各部门应在30分钟内向局应急指挥部上报基本情况;局应急指挥部应在2小时内要将详细情况上报市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
2.对于较大及以上的防汛防台抗旱突发事件的信息,局属各部门应在10分钟内向局应急指挥部上报基本情况;局应急指挥部要在30分钟内口头报告、1小时内将详细情况上报市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
3.对于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不受事故分级标准的限制,局属各部门必须立即上报局应急指挥部;经局应急指挥部研判会后立即上报市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
四、应急响应
(一)四级应急响应行动:当发生一般洪涝台旱应急事件时,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指挥部指挥带班,值班人员到岗,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重点部位抢险人员做好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三级应急响应行动:当发生较大洪涝台旱应急事件时,在四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指挥部应加强指挥带班。各重点区域、重点户外广告、重点工程防汛抗旱责任人应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置、及时报告;根据情况,重点对施工工地、房屋楼顶、城市道路两侧等重点位置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检查。
(三)二级应急响应行动:当发生重大洪涝台旱应急事件时,在三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应到场指挥,组织抢险人员上岗到位,应急救援队待命,通讯设备均处于24小时开通状态。重大险情区域成立现场指挥部,对普通群众组织避险转移和抢险。
(四)一级应急响应行动:当发生特别重大洪涝台旱应急事件时,在二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应到场指挥,出动应急救援队90%以上,通讯设备均处于24小时开通状态。重大险情区域成立现场指挥部,在属地政府领导下对普通群众组织避险转移和抢险。
五、各类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一)大型户外广告应急响应措施
1.局属各部门收到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坠落、倒塌等事故信息后,应立即上报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指挥部,同时报属地人民政府。
2.属地执法队当在接到指令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按照先人后物、清障保畅的原则进行处置。
3.现场如有人员受伤,配合做好救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现场采取隔离、封路措施,确保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坠落、倒落现场不发生次生灾害;对坠落、倒落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及时进行现场切割,集中堆放在不影响交通通行的区域。
4.将坠落、倒落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运离现场,配合做好撤除隔离、封路设施,恢复道路通行等工作。
5.后期处置。综合协调处和辖区执法队应做好大型户外广告遭受损毁的数量、面积以及价值的统计工作。各执法队应及时组织人员全面检查辖区内所有大型户外广告,修缮被损设施,对因应急响应采取撤除、拉布、抽板等措施的,应及时恢复设施原状。综合协调处和辖区执法队应按要求做好现场调查,分析事件发生原因,并及时将事件分析报告上报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指挥部。
(二)办公场所应急响应措施
1.接到洪涝台旱应急预报后,局机关、各执法队值班人员第一时间对所属办公区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并将排查和应急处置情况第一时间报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指挥部。
2.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指挥部组织人员根据灾害程度、受灾程度等进行会商并制定具体措施。灾害程度、受灾程度较小的,组织局机关、各执法队值班人员开展应急处置和值班值守工作;灾害程度或受灾程度较大的,还应另外组织应急救援队及下属六支应急救援分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现场处置人员因根据指挥部具体措施和现场发现情况开展应急处置工作。a.预发生城市内涝或江河洪水时,应时刻关注警戒水位,做好物资装备、人员队伍抢险准备,根据情况切断用电,及时组织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避险。b.预发生台风灾害时,应时刻关注台风动态,关闭门窗,排除高空坠物风险,做好物资装备、人员队伍抢险准备,组织各类危险区域人员梯次转移。c.预发生山洪地质灾害时,加强山洪易发区巡查,组织危险区域人员转移,确保人员安全。d.预发生干旱灾害时,加强旱情监测,加强用水管理,做好开源节流、限水调水、应急送水等措施。
六、应急响应变更和结束
根据市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通知和本单位受灾程度,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
七、应急保障
(一)风险隐患排查。局属各部门因根据自身职能和办公区域开展防汛防台抗旱风险隐患排查,限期整改隐患问题或及时落实管控措施。局办公室和各执法队应加强管辖范围内的物资储备、应急预案、责任体系建设等情况检查;发现风险隐患的,应及时落实管控措施并进行整改。
(二)培训。办公室应根据市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要求加强全局的防汛防台抗旱知识与技能培训;各执法队应加强所属人员的防汛防台抗旱知识与技能培训。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可采取线下、线上等多种组织形式。
(三)演练。办公室应根据市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要求加强防汛防台和转移危险区域人员的演练。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针对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开展训练和抢险演练。
八、灾后处置
(一)灾情核查。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开展灾害损失综合评估;根据应急抢险救灾物资消耗情况及时补充物资储备。
(二)灾后恢复。办公室、各执法队应力争灾害发生后1—2天内完成环境清理,3天内全面恢复供电、供水,确保业务工作正常开展。
(三)复盘评估。重大灾害发生后,局防汛防台抗旱应急指挥部应开展复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并根据市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要求做好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