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名称 | 农业处(挂基层财政管理处牌子) | ||
主要职责 | |||
承担市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的预决算、资产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归口单位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工作。管理相关财政支农资金、专项扶贫资金和气象补助经费。研究拟订相关财政支农、专项扶贫政策。指导归口行业事业财务管理。指导全市乡镇财政工作。拟订支持村级(社区)组织建设、村集体经济发展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相关财政政策。组织编报全市乡镇财政资金决算。参与制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财政支持政策。参与村级财务管理、农民负担监管等工作。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