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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224P/2024-41194 文号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发布机构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06-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28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26 16:28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徐民委员:

您在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80号提案《关于三甲综合医院核增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数量及博士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绿色通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市直公立三甲综合医院核增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数量问题

(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由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市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上级确定的高级岗位比例基础上,对中初级比例进行相应调整,不具备调整高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权限。

(二)根据《丽水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丽委办〔2010〕56号)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是市重点设置的专任岗位,由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管理,实行数量控制和条件控制。

(三)以中心医院为例,共核定专业技术人员2130个,设置正高级岗位309个,其中正高二级岗位核定设置31个,实际聘用5人。三级岗位核定设置93个,实际聘用35人;四级岗位核定设置186个,实际聘用187人。设置副高岗位520个,其中五级岗位核定设置104个,实际聘用32人;副高六级岗位核定设置208个,实际聘用63人;副高七级岗位核定设置208个,实际聘用303人。

从中心医院高级岗位实际聘用情况看,专业技术副高级岗位尚有122个空缺岗位,基本不存在岗位聘用矛盾;正高四级岗位核定数和目前聘用数基本持平,主要矛盾是未来正高级岗位评聘无岗位空缺,按照目前评聘结合制度无法开展正高级职称评聘工作。

(四)破解聘用矛盾路径。为支持市直三甲综合公立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激励专业技术人才干事创业,助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是可将现有空缺的二、三级岗位,预留5年二、三级岗位评审指标外,其他空缺岗位数经事业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可有计划地用于评聘正高四级岗位(目前市中心医院已借用三级岗位7个用于正高四级岗位评聘;市人民医院已借用三级岗位19个用于正高四级岗位评聘)。二是申请重新调整岗位设置方案,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范情况,对事业单位获得重大科研成就、受到省级以上党委政府综合表彰或相当层次荣誉业绩等情况的,可适当上浮一定专业技术结构比例,增加专业技术高级岗位数。三是对于优秀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受岗位限制无法参加高级职称评聘的,报经市卫健委同意,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实行“退二进一”的方式评聘高级职称。

二、关于博士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绿色通道问题

根据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直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实施后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丽人社〔2015〕3号)有关规定,具有博士学位研究生聘到副高七级,硕士研究生聘到中级十级岗位的可突破核准的岗位数,但晋升到高级、中级内部更高的等级的不可突破核准的岗位数,严格执行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

随着我市“双招双引”战略性先导工程的深入推进,高校、三甲医院和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将会引进更多的博士人才,博士人才总量也会不断增加,如果引进博士所有岗位评聘不占比例结构,市直单位间较难平衡,也会严重超过省里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卫健主管部门可以有效运用预留市直医院5%的高级空缺岗位统筹调剂人才政策;对确实急需引进高层次、短缺专业技术人才可申请设置特设岗位。

三、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工作

(一)严格岗位聘用管理。强化岗位是稀缺资源意识,坚持岗位可持续使用原则,科学合理制定评聘规划和职称评聘管理办法,有效发挥岗位资源效益。

(二)大力推行“能上能下”聘用机制。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总量是依据关政策核定相对稳定的,如果岗位聘用“只上不下”,再多的岗位资源也会过早枯竭。事业单位要突出“能者上庸者下”聘用导向,严格聘期考核管理,对竞聘业绩或聘期考核较差的人员,可降低岗位级别或内部等级,通过盘活存量控制增量有序使用岗位,广泛激励优秀专业技术人员担当作为。

(三)坚持“人岗相适”,破除职称普惠弊端。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政策精神,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一般设置在事业单位主系列主体岗位,辅助岗位设置的岗位等级一般低于主体岗位等级。医院主体岗位高级医技人员调整至辅助岗位后,要做到“人随岗走,岗随事定”,不能继续占用与岗位职责不相匹配的专业技术高级岗位职称,应通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转评聘入相应岗位等级,原岗位聘用满6年符合有关规定的,可恢复原岗位等级办理退休手续。

感谢您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 系 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罗巧龙

联系电话:2091233        传真:2091252

邮    编:0578-323000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