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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451w/2024-40945 文号 -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6-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2024年丽水市特殊教育教师基本功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5 17:2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市特殊教育学校(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办好特殊教育的要求,给特殊教育教师搭建成长的平台,提升专业水平和能力,提高特殊教育质量,经研究,决定举办2024年丽水市特殊教育教师基本功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用专业点亮希望,与爱同行。

二、大赛目的

大赛旨在搭建平台、以赛促建,推进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培育骨干教师,加快我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我市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

三、大赛内容

聚焦特殊教育教师课堂教学的基本功;特殊教育工作开展的专业能力,个案评估及干预方案的设计及应用;文献检索与综述的能力;听评课能力等。

四、大赛形式

大赛分设五个项目。

1.个案评估及干预方案设计(权重30%):参赛选手场外准备时间为60分钟,面试陈述时间每人5分钟(含专家提问)。

2.观看录像课评课(权重20%):参赛选手观看录像课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课稿撰写。

3.教育叙事(权重20%):讲述时间为3分钟(根据孩子的障碍情况,结合所学专业知识)。

4.粉笔字(权重15%)。

5.文献检索与综述(权重15%):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指定主题相关文献检索与综述撰写。

五、参赛对象和名额分配

1.参赛对象

特殊教育学校(含所属卫星班教师)和普通学校单独设置有特教班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上届省一、二等奖获得者不列入参赛对象,有师德师风问题的不得参赛。

2.名额分配

地区

市直

莲都区

龙泉市

青田县

云和县

庆元县

缙云县

遂昌县

松阳县

景宁县

全市

名额

6

0

1

2

1

1

2

1

1

1

16

六、奖项设置

(一)大赛设一、二、三等奖,比例均为15%、40%、45%,酌情设置特等奖;另设“个案评估及干预方案设计”和“录像评课”两个单项奖,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取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二)对于获奖选手,组委会还将进行师德师风测评,对有师德师风问题的一票否决。

七、比赛时间地点

(一)比赛时间

2024年6月15日-16日

(二)比赛地点:丽水市特殊教育学校

八、材料报送

(一)各县(市、区)确定1名领队,负责与大赛工作管理小组联络,协调相关工作,确保赛事顺利进行,并将名单(见附件1)报大赛工作管理小组处。

(二)请各县(市、区)如实填写《参赛选手汇总表》(见附件2)、《大赛推荐表》(见附件3)、《参赛选手承诺书》和《参赛选手授权书》(由参赛选手填写,见附件4、5)。

(三)上述材料报送到大赛工作管理小组处。报送时间:6月1日前上报相关材料。

九、其他事项

(一)请各县(市、区)按上述时间将有关材料电子版通过钉钉报丽水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俞娱,电话:0578- 2027370,钉钉号与手机同号:15925731024。参赛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材料带到大赛工作管理小组处。

(二)本次大赛委托丽水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承办,大赛不收报名费,各队参赛交通、住宿费回单位报销。


附件:1.丽水市特殊教育教师基本功大赛领队(联络员)名单

          2.丽水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基本功大赛参赛选手汇总表

          3.丽水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基本功大赛推荐表

          4.丽水市特殊教育教师基本功大赛参赛选手诚信承诺书

          5.丽水市特殊教育教师基本功大赛参赛选手授权书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6月5日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2024年丽水市特殊教育教师基本功大赛的通知.pdf

附件:1-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