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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晶带队来丽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时强调 为全面建成高水平文化强省贡献丽水力量
时间:2024-06-07 10:2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日报

6月4日至6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晶带队来丽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她强调要抓住契机,自查自纠、共同努力,为打造新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高地,全面建成高水平文化强省贡献丽水力量。市领导沈根花、卢彩柳陪同检查或参加座谈。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历史文化成就的重要标志,是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据了解,目前丽水共有人类非遗项目3项,国家级非遗项目21项,省级非遗项目114项,市级非遗项目304项,县级非遗项目929项;并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6人,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65人,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472人,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983人。

在4日举行的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丽水市、龙泉市、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及丽水市相关部门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法一条例”执行情况的汇报,倾听了人大代表、企业家代表、行业协会代表等与会人员的意见建议,并进行互动交流。吴晶指出,通过大家的介绍,看到了丽水市县两级在贯彻实施非遗“一法一条例”和非遗保护传承方面做出的不懈努力,大家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非遗“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这既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的重要行动,也是检验我省非遗工作成果的重要契机,还是全国人大赋予浙江的光荣使命。

吴晶要求,要准确把握“一法一条例”实施的重点难点,全面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紧扣法规聚焦重点,进行逐条逐项检查,确保制度措施、责任义务落实见效;找准问题跟踪问效,严格对照法条规定查找问题、剖析根源,针对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丰富形式汇集民智,力争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进一步拓展社会各界参与执法检查的广度和深度。

吴晶强调,要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精心组织实施好执法检查。作为人大常委会的法定监督形式,执法检查涉及部门多、内容多,大家要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做到带头学法用法、加强协作配合、做好普法宣传,不断推进执法检查工作有序进行,务求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在丽期间,吴晶一行还赴龙泉御品瓷坊、沈广隆剑铺等地考察了龙泉青瓷传统烧制技艺和龙泉宝剑锻制技艺非遗项目,赴景宁大均乡、畲乡古镇考察畲族婚俗、畲族服饰和畲族彩带等非遗项目,并专题走访龙泉上垟镇人大代表联络点和景宁大均乡人大代表联络点,向一线工作人员和群众代表征求相关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