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建设局 >> 政策文件及解读 >> 其他文件
索引号 113325000026508328/2024-40983 文号 丽建发〔2024〕29号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丽水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4-05-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2家部门关于印发《丽水市大花园基础设施补短提升工程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7 15:4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丽水市农业农村局

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广旅体局,各县(市、区)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开发区建设分局:

现将《丽水市大花园基础设施补短提升工程专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丽水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4年5月31日印发

丽水市大花园基础设施补短提升工程

专项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省委十五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丽水大花园核心区建设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美丽大花园品质提升专项行动的部署,重点围绕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城乡结合部,全面梳理基础设施短板,建设一批“小而美”的品质生产生活民生设施,助力全域美丽大花园品质提升,努力打造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典范。

二、主要任务

(一)全力打造现代化美丽城镇、城乡风貌样板区、未来社区及和美乡村

1.抓好美丽城镇建设迭代升级。根据我省全面推进现代化美丽城镇的建设新要求,以巩固新时代美丽城镇整治成果和建设现代化美丽城镇示范镇为抓手,以“城镇体检-问题短板-统筹设计-项目谋划-运营前置”为工作路径,因地制宜谋划实施,重点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经济产业、人文环境、综合治理等五个现代化建设,加快项目落地和重点区块打造,推动乡镇人居环境整体提升。督促各县(市、区)细化工作举措,加强要素保障,发动和指导乡镇(街道)对照全省技术导则,高质量编制建设方案,建立年度项目实施清单,加强建设方案项目库管理,按时上报省级数字化管理系统。组织开展第三批现代化美丽城镇示范镇建设方案编制评审工作,9月底前开展市级初审。督促已入选省级建设名单的乡镇,打造省级现代化美丽城镇。每个县(市、区)入选年度创建名单和参加省级首批评价数均不少于1个,力争年底前实现我市各地均有现代化美丽城镇入选省级建设名单,力争创成美丽城镇示范镇6个。

2.抓好城乡风貌品质综合提升。推动样板区建设提质增效,以样板区试点建设为抓手,督促各县(市、区)以民生为导向,谋划实施试点样板区项目,抓好项目落地度、品质提升度和群众满意度,要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积极申报第二批综合品质样板区试点。全市力争开展20个城乡风貌样板区试点创建,其中新建风貌区12个,续建风貌区8个。按照省级参验比例要求,择优推荐参加5月和10月省级评价,力争年度全市创成14个省级城乡风貌样板区,新增样板区试点18个。推动风貌整治增速扩面。以实施八大专项行动为抓手,督促各县(市、区)系统谋划实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入口门户、特色街道、小微空间(共富风貌驿)、公园绿地、美丽廊道等建设项目,着力提升居住环境,提升县域城乡风貌品质。探索推动跨县域联创,鼓励地域相近、文化相同的县联动打造样板区,开展跨省域、县域风貌样板区建设。推动风貌整治成果转化。加强部门联动,开展风貌驿建设,打造群众身边的共享客厅和共富窗口。会同文旅、总工会、宣传等部门,组织开展共富风貌游线申报,争创入选省级游线。

3.抓好未来社区全域落地。加快未来社区建设,督促各县(市、区)聚焦难点堵点,加强协调和资金保障,切实抓好开工和申报,前七批未来社区5月底前全面开工,力争开工率达100%。发动街道(社区)积极申报第八批未来社区,围绕百姓需求和社区实际制定创建方案,组织开展县级评审,严把申报创建质量,6月底前完成省级备案,力争年度开工率达100%。支持鼓励遂昌县谋划申报全省首批街道全域类未来社区创建工作。持续开展社区公共服务补短板,结合城镇社区专项体检,各县(市、区)制定针对性补短板行动计划,落实责任主体,开展补短板项目建设,力争年度开工率达到100%。以运营前置为理念,抓好未来社区建成运营。各县(市、区)全面加快在建未来社区建设进度,加快完善以党群服务中心为主阵地,突出“一老一小”服务场景,集智慧健康站、托育服务设施、养老服务设施、老年食堂、妇儿服务驿站等设施于一体的公共服务矩阵,努力实现按需配置落地,尽早建成运营。全市力争创成未来社区12个、新增创建37个。

4.持续推进和美乡村建设。持续推进和美乡村建设。以花园乡村为底色,持续深化“千万工程”建设。通过实施农房改造、管线序化、村道提升三大行动,建成一批基础设施配备齐全、整体风貌协调有序、公共服务配置均等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2024年计划创建省级和美乡村示范县1个、示范乡镇12个、示范村17个,实现和美乡村覆盖率达到40%。

5.八个方面专项提升行动。为认真落实落实省委十五届四次全会“全域提升城乡风貌”决策部署,紧扣全域共富、城乡和美、品质提升工作主线,全域深入推进我市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切实加强城乡统筹联动,高质量实施我市八个方面专项行动。(1)推进基础设施更新改造专项行动:新建燃气管道45.9公里;改建燃气管道3.476公里;新建改建供水管网30.3公里。(2)推进公共服务优化提升专项行动:开工建设老旧小区改造10个;建成城镇社区“一老一小”服务场景20个。(3)推进入口门户特色塑造专项行动:入口门户整治提升22处;重点打造省际入口门户2处。(4)推进特色街道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打造高品质城市特色街道23处。(5)推进公园绿地优化建设专项行动:打造高品质特色主题公园17个;实施高质量开放共享的公园数量6个。(6)推进小微空间“共富风貌驿”建设专项行动:建成小微空间“共富风貌驿”数量22个。(7)推进浙派民居建设专项行动:创建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22个。(8)推进美丽廊道串珠成链专项行动:完成美丽廊道整治提升21条。

6.推动城乡结合部风貌整治提升(含风貌游线创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丽水大花园核心区建设要求,重点围绕城乡结合部等短板问题和基础设施升级,系统解决城乡结合部“脏乱差”问题。(1)推进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针对县道两侧环境进行重点整治;针对工业园区及其周边环境进行重点清扫;针对老旧垃圾房、私搭农田灰铺等顽固问题进行重点攻坚;针对城郊周边私搭乱建、一户多宅等问题进行重点拆除。(2)推进风貌提升专项行动。同步开展整治后的土地清理、规划利用工作,鼓励连片拆除,对拆后土地即拆即清,做到复垦复绿、应耕则耕、应绿则绿、应建则建。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有机更新”等工作载体,系统谋划入口门户、重要节点、小微空间(共富风貌驿)、公园绿地等建设项目库,着力提升居住环境,提升县城城乡风貌。(3)推进美丽廊道专项行动。谋划实施田园、道路、河岸等美丽廊道建设,持续推进美丽廊道道路沿线环境清理和架空线路序化,通过美丽公路、美丽田园、美丽河湖、美丽绿道、美丽山林等要素整体塑造,逐步实现美丽廊道串珠成链和集成展现。(4)推进和美乡村专项行动。以城乡结合部周边村庄为重点,开展和美乡村示范创建,打造一批“三治一提升”示范村,以点带面,稳步推进。推动省级未来乡村、新时代美丽乡村共同富裕示范带、新“三大行动”等系列项目建设,与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提升有机结合,推动城乡风貌协调发展,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样板。(5)推进美丽城镇专项行动。以创建省级现代化美丽城镇示范镇为重点,统筹推进县域内美丽城镇(城区)建设,聚焦城镇人居环境品质提升、基础设施补齐短板、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公共服务优质均衡、综合治理长效管控等五大方面,高质量编制建设方案,加快推进项目落地见效,打造山区现代化美丽城镇示范镇样板。(6)开展丽水市“秀山丽水·老区新貌”共富风貌游线编制。以当前丽水市城乡风貌整治提升为主抓手,有机统筹未来乡村、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等工作,各县(市、区)在单个风貌区中规划共富风貌游线,同时积极向省风貌办申报入选省级游线。

(二)补齐垃圾、厕所、污水“三大革命”短板

1.城乡垃圾治理。全面实施生活垃圾治理提质增效五年行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质量提升、设施提标改造,全市计划创建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35个、示范片区9个。全市住宅小区、商业街区“定时定点”投放清运率达到95%,易腐垃圾清运量占比26%以上。对排放不稳定、飞灰产生量大的垃圾焚烧厂进行技术改造,不断优化处置能力。配足配齐分类运输车辆,加快淘汰不合格车辆,提升分类清运能力。全市计划完成老旧中转站改造提升24座,实施填埋场“一场一策”综合治理12座,其中年内完成1座。同时,开展填埋场治理后效果评估,实现全生命周期管理,积极拓宽垃圾焚烧项目能源利用渠道,促进焚烧热能就近高效转化。开展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做好城乡地区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排查,提升农村地区垃圾收运、处置设施,确保垃圾处理形成闭环。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地区垃圾分类,鼓励引导数字化赋能,推广垃圾分类智能化管护。

2.城乡公厕改造提升。以“为民、便民”为工作重心,将“厕所革命”作为服务民生的重要载体,不断完善城区公厕设施布局,打造更加舒适的如厕环境,提升市民幸福感和满意度,全市计划改造93座公厕实现24小时热水供应全覆盖,让“冷水”变“热水”,暖心从暖手开始。持续巩固深化城市公厕“五化”服务大提升行动成果,全市完成不少于9座“美丽公厕”建设任务。全面实施农村公厕“三有四无”规范化管护,重点改善提升10条花园风情示范带沿线村庄内的300座农村公厕。聚焦聚力巩固和深化两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成果,以旅游厕所增扩建和改造提升带动旅游公共服务水平整体发展,拟集中提升、改造一批旅游厕所。根据一类旅游厕所有关要求,在此基础上好中选优,丽水全市拟申报9座“功能完善、特色鲜明、智慧服务、生态环保”的省级旅游厕所优秀案例。

3.城乡污水治理。持续推进城镇污水管网提升改造行动,试点开展城市水务一体化改革,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改革,力争全市进水BOD5浓度高于100毫克/升的城市污水处理厂规模占比达到80%以上,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不低于80%。2024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5万吨/日,关停城镇污水处理厂2座,完成60%城镇建成区内的污水管网隐患排查及综合评估工作,并新建改造市政污水管网30.6公里以上。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2024年新建改造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10个,处理设施行政村覆盖率达95%以上,处理设施出水达标率达93%以上。

(三)建设“小而美”品质民生设施

1.鲜花口袋公园建设。摸排城区范围内闲置闲散空间、边角地块、废弃空间等地块,围绕重点区域开展梳理研究,建立项目库,分片分类分步有序推进。适度深度挖掘可观、可学、可购、可玩、可品的“微空间”,强化文化记忆的修复,打造小微花园、小微街角等系列作品,以微改造、精提升来激活文旅服务,使“口袋公园”逐步成为丽水生态宜居的城市名片,2024年计划新建改造城市公园14个以上。

2.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设施建设。着力补齐充电基础设施短板,推动公共充电设施从城市逐步向城区边缘、县城、乡村延伸,将乡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重要内容,并纳入未来乡村、共同富裕新时代美丽乡村示范带建设指导标准,加快在大型村镇、集中安置区、旅游重点村镇等重点区域建设集中充电场站,因地制宜用好乡村广场、文化礼堂等存量空间,使乡村充电服务能力得到显著改善。将乡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工程,并纳入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评价要求,加快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建筑、交通枢纽场站、公共停车场、物流基地等重点区块规划建设充电设施。结合“四好农村路”“美丽公路”建设,稳步推进普通公路沿线、交通枢纽站场、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站、驿站、加油站、停车点等布局充电设施建设。在乡村旅游发达地区,推广“经营性场所+公共充电桩”建设场景,围绕民宿集群、现代农业、美丽乡村精品线精准布点建设一批公共充电设施。2024年,全市建成新能源汽车乡村公共充电枪150个。

3.城市直饮水设施建设。切实改善我市饮水质量,满足群众不同需求,进一步提升群众生活品质,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以“安全可靠、布局合理、经济可行”为原则,因地制宜,合理确定直饮水建设模式,在公园广场、环卫驿站等公共场所设置安装城市直饮水设施设备50台。

4.书房书吧建设。聚焦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紧紧围绕“以人为本、以需为源、以新为径、以书为友”等工作思路,明确设置城市书房、民宿书吧内部功能区域布局,结合当地人文精神与生活风格建设适配的外观和室内设计,并设置丽水特色书籍专柜,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群众文化获得感和幸福感。2024年全市计划新建10个城市书房,作为公共图书馆的辐射和拓展,同时联动共富风貌驿建设,为市民打造集休闲、阅读、交友等为一体的各类公共文化共享空间。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排阶段(2024年4月中旬—2024年5月底)

各地各有关单位明确责任领导,组建工作小组,围绕全市年度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主体。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4年6月—2024年12月底)

坚持系统化、项目化推进。领导挂帅协调推进,针对重点工作,倒排时间节点,推动工作落地。建立协调推进等机制,保障工作实效,6月底前实现工作全面推进,50%以上的项目开工建设。12月底前做到各项任务目标全面完成,各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志性成果和工作范式。

(三)巩固成果阶段(2025年1月—2025年3月底)

巩固工程成果,总结实践经验,纵深推进大花园基础设施补短提升工程提质扩面,助力提升城乡统筹和精细化管理水平。2025年3月底前形成一批典型案例和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丽水市大花园基础设施补短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工作的领导。市直各责任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细化落实方案,确保方案顺利推进。

(二)强化资金保障。统筹全域美丽大花园品质提升工作和丽水市大花园基础设施补短提升工程的需要,各县(市、区)加强资金保障,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同时积极引入市场主体,扎实推进大花园基础设施补短提升。

(三)加大督导力度。根据市委对全域美丽大花园品质提升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将大花园基础设施补短提升工程作为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纳入相关的考核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开展联合督导,对各县(市、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年度任务按时完成。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传统和新媒体,开展全市大花园基础设施补短提升工程宣传,凝练一批先进经验和做法,增强社会公众认知,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进一步形成全民共建、全民共享的良好氛围。

附件:1.丽水市大花园基础设施补短提升工程领导小组

2.丽水市大花园基础设施补短提升工程目标任务清单

附件1

丽水市大花园基础设施补短提升工程

领导小组

组     长:叶建光  市建设局局长

副  组  长:余后荣  市大花园建设发展中心副主任

周国伟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吴新立  市建设局副局长

潘雪珍  市建设局总工程师

范庆伟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章  斐  市文广旅体局副局长

张小平  莲都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全开林  龙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胡涌杰  青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谢岩伟  云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延洪  庆元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宗渭  缙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向荣  遂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健勇  松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曹刚毅  景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姚建波  丽水经开区管委会党工委委员

成    员:程凯曙  市发改委综合能源处处长

楼激阳  市生态环境局固管中心(机排中心)主任

李  潇  市建设局村镇处处长、市风貌办副主任

陈何龙  市建设局城建处处长

项宗余  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处(农田建设管理处)处长

李津德  市文广旅体局资源开发处处长

杨  杰  莲都区建设局局长

骆营彪  龙泉市建设局局长

徐灵忠  青田县建设局局长

项文伟  云和县建设局局长

叶利民  庆元县建设局局长

赵  军  缙云县建设局局长

李君飞  遂昌县建设局总工

舒  皓  松阳县人民政府副主任

叶旭瑛  景宁县人民政府副主任

程  赳  丽水经开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潘雪珍兼任办公室主任。

丽建发〔2024〕2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