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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347Q/2024-41275 文号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机构 丽水市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4-06-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水利局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25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01 15:37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水利局

阙晓明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57号建议《关于推进松阳县大东坝镇“团结水库”工程建设的建议》收悉。我局针对代表所提建议,结合市发改委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团结水库项目前期推进情况

团结水库工程位于大东坝镇灯塔村泉溪支流灯盏坞上游,集雨面积3.67km2,总库容147.62万m3,工程主要任务以饮用水为主,结合灌溉及改善下游水生态环境等,工程总投资19487.22万元。建成后可以解决石仓片6个行政村6600多人饮用水水源问题。该项目的建设对促进区域水资源供水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我局全力协助并指导松阳县开展项目前期工作。2023年3月31日该项目取得初步设计批复,6月21日完成全过程咨询招标,7月25日完成林地省级审批。

二、水资源论证审批工作情况

根据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浙江省水资源条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于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并申请取水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取水存在跨流域引水,并涉及第三方重大利害关系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在作出是否批准取水申请的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并达成一致意见。2023年7月12日,我局副局长卓观园专题带队赴云和县,就相关事宜召开座谈会,协调云和县积极支持松阳县推动项目落地。云和县水利部门表态全力支持项目建设,但由于涉及地方政策处理、资源补偿等事宜,需由党委政府牵头落实,并建议由两县党委政府相关领导达成一致意见后全力推进。后续,我局也多次联系云和县水利局,明晰各方关切,积极协调推动。由于团结水库项目存在跨流域引水情况,且截至目前,松阳、云和两县未就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内容及协商补偿等工作达成一致结果,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查会暂无法召开。

下步,为加快项目落地,我局将积极组织并协调两县水利部门,完善水资源论证报告,规范审批流程,为项目推进提供技术指导;同时,协同松阳县积极向市政府汇报该项目情况,加强各方协调沟通,全力降低跨流域、跨区域项目建设隐患风险,助力项目顺利开工建设。

三、“团结水库”工程列入全市跨山统筹项目情况

跨山统筹是解决丽水市域空间布局不优、资源要素配置分散、全域统筹协调不足等现实问题的战略性举措。2020年,丽水市委四届八次全会审议通过《关于大力推进跨山统筹全面加快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研究部署大力推进跨山统筹、全面加快区域协调发展工作举措。针对建议中提到的将“团结水库”工程列入全市跨山统筹项目的建议诉求,市发改委提出意见如下:

目前,市发改委牵头跨山统筹(“一带三区”)八大标志性工程重点项目库管理,该项目库根据《“一带三区”和“跨山统筹”市域一体化试点推进年度工作要点》动态增补。具体分为“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建设工程、水经济发展示范工程等。团结水库工程符合水经济发展示范工程领域要求,如计划开工或有较大前期进展,可在年度工作要点征求意见时,由地方发改局审核上报。市发改委将根据地方审核意见予以纳库并做好项目跟踪服务。

非常感谢阙晓明代表对团结水库项目建设提出的宝贵建议,感谢您对水利工作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继续为水利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推动我市水利高质量发展。


联系人:朱健

联系电话:0578-2802296   传真:0578-2802278

邮编:323002



丽水市水利局

2024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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