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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MB1674939Y/2024-41279 文号
组配分类 办理情况 发布机构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07-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市医疗保障局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
总体情况
发布时间:2024-07-01 16:12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医保局

根据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相关要求和《丽水市医保局关于做好2023年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现对我局的办理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我局共办理建议提案24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5件(其中主办6件、会办9件);政协提案9件(其中主办3件、会办6件,均及时按要求完成了办理工作。所有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完毕,代表、委员满意率100%;5月22日前会办意见全部转交给主办单位,7月17日前主办件完成答复完成,并按要求上传至建议提案办理系统,同时,通过我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与批评。

今年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呈现出两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内容丰富,涉及面广。主办件涉及了我局的主要业务范围,内容涵盖了加强基层医院医保审核信息化管理、将胰岛素注射液针头纳入丽水市I型糖尿病患者门诊报销范围、尽快完善不合理的价格(医保)政策切实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尽快调整我市门诊费收费标准、增设影像学诊断服务费、免除80周岁以上老人城乡保费等。二是重点突出,针对性强。今年,建议加快推进市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加强医保智慧平台信息化建设、尽快完善医用耗材医保限定支付程序,代表委员也高度关注,在完善医保政策等领域的建议都具有很强的时代性和针对性,为我市医保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二、主要做法  

(一)强化领导,落实办理责任。针对当前我局人手少,建议提案办理任务重的情况,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了研究交办。根据我局2023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及任务分解表,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处室和办结时限。在建议提案的办理过程中,局主要领导带头领办,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分管领导亲自参与,分别赴莲都、遂昌、松阳、龙泉等地与代表、委员进行交流、沟通,通过实地考察、座谈协商、专题调研等方式,对涉及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好落实,确保了办理质量和效果。 

(二)注重面商,强化沟通协调。在办理过程中,严格执行“三个规范、两个强化”办理工作要求,做好办理前、办理中和办理后的沟通工作,强化调研力度。我们对提案建议所涉及的政策和实际情况,都认真进行了调查研究,形成初步的答复意见,及时向代表委员反馈,与代表委员进行电话和面商,按照“先沟通后办理”,“先沟通后答复”的要求,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切实做到办前联系、办中协商、办后回访,确保了“事事沟通”、“件件面商”。 力求通过办理一件建议提案,解决一批类似问题,推动一个方面工作,突出办理实效。严格法规政策口径,狠抓工作落实,力争办理工作让代表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不断推动业务工作的良性发展。

(三)规范要求,提高办理质量。加强督导,办理过程中,我们主动与各有关部门做好协商、沟通,同时做好局内有关处室之间的协调配合;在质量上,认真对待办理工作,不断提高办理水平,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在落实上。针对答复中的具体措施,跟踪问效,确保落实,不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完善答复程序,按时办结答复。在办理建议提案的过程中,认真组织各处室负责人研究,分管领导亲自督促指导,做到答复意见内容实,汇报情况依据实,整改措施督办实。每一件建议提案的答复意见在报主要领导签发前,分管局领导都要逐件审阅,严格把关,限时办结,让代表、委员满意。

三、存在问题

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在医保部门职责范围内解决了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但受职权限制,个别提案、议案提出的建议一时难以落实,我们将在适当的时候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协调解决。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建议提案办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把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作为医保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虚心接受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批评和监督,积极采纳代表委员提出的良好建议,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努力整改、不断完善,推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和医保事业再上新台阶。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