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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451w/2024-41398 文号 丽教办基〔2024〕21号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7-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公布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 第14届“绿谷之春·文艺”比赛获奖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0 09:1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办公室 共青团浙江省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2024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94号)和《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第14届“绿谷之春·文艺”比赛的通知》精神,我市第14届中小学“绿谷之春·文艺”比赛,收到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校外教育机构)师生参赛节目252个。经专家组认真评选,评出视频比赛声乐、器乐、舞蹈(幼儿园)、戏剧、朗诵、经典咏传唱六类节目一等奖54个、二等奖80个、三等奖99个,147名教师获得视频比赛优秀指导师奖;现场比赛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五类节目一等奖30个、二等奖22个,79名教师获得现场比赛优秀指导师奖。(获奖名单详见附件)

望各获奖单位和教师再接再厉,进一步扎实做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更好地为学生健康发展和特长发展服务;望各位获奖同学继续努力,不断提升自我,争取早日成才。


附件:1.丽水市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第14届“绿谷之春·艺术”视频比赛获奖名单

          2.丽水市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第14届“绿谷之春·文艺”现场比赛获奖名单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7月5日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公布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第14届“绿谷之春·文艺”比赛获奖名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