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347Q/2024-41304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民革丽水市委会:
你会在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提交的第326提案《长效治理南明湖水葫芦根源在于上游 亟需补齐跨区协同机制短板》收悉。感谢对我市水葫芦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认真研究了提案的建议,现结合莲都区人民政府、松阳县人民政府、缙云县人民政府等会办单位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落实源头管控机制
全市上下统一思想,通过持续推进跨区域水葫芦治理,按照“上游讲责任、下游讲风格、两岸讲友谊”的要求,全市形成联防联治、协力推进水葫芦清剿的“一盘棋”格局。
(一)重点攻坚突出问题。2023年,对已爆发的水葫芦问题,举全市之力开展水葫芦“歼灭战”,对包括南明湖、瓯江干支流以及我市范围内的所有重点水域进行重点整治。“歼灭战”期间,全市上下共发现水葫芦点位数1587个,完成整改点位1587个,出动清理水葫芦6232人次,处置水葫芦4053.1吨,全市6个重点河段问题均完成水葫芦清捞,实现水葫芦动态清零。接下来,将组织实施跨区域联防共治行动19次,完成中小河流治理68公里,完成农村水系综合治理240公里,清除水体富营养化等问题,实现水生态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二)特色处置难点问题。我市河道数量多、范围广,区域间自然、生态环境各有不同,南明湖上游共有5大支流,面对不同区域难点问题,各地充分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逐一破解难题。松阳县积极发动交界处水电站业主单位对电站附近水葫芦进行包干打捞;缙云县在好溪上游段连续设置三道隔离拦网,确保水葫芦不流向下游;莲都区部分乡镇针对船只到不了的死角自制打捞设备,深入坑洼地带,不让一颗水葫芦存活;青田县针对上游流入的水葫芦,主动出动5艘打捞船只在交界下游蹲守打捞过境水葫芦。
(三)坚决消除隐患问题。坚持做好“2+1”行动,即两个重点时段和一直持续的治理工作。一是每年春季水葫芦繁殖期,坚决从消灭零星水葫芦开始,防患于未然,做到冒头必歼、防止滋生、杜绝蔓延;二是每年冬季水葫芦枯萎期,利用好这个时段,定时定点开展水葫芦“歼灭战”,组织排查全市重要流域和重点河段水葫芦问题点位,集中开展水葫芦清理工作,如有集聚面积较大的水域将开展重点督办。同时,持续发挥各级河长的作用,将水葫芦问题作为巡河工作内容之一,尤其是大溪、桐岭溪、松阴溪、宣平溪、小安溪和好溪各级河长持续加强巡河力度,发现水葫芦立即交办整改,务必抓早抓小,将水葫芦消除在初发阶段,避免出现成片汇集蔓延的现象。
二、关于落实考核监督机制
进一步完善优化水葫芦整治考核监督体系,针对排查出的点位,把进度要求明确到周、任务细化到日、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一)领导带头抓落实。各县(市、区)均第一时间召开部署会,对辖区内的重要河道、重点河段开展“无死角”排查。如缙云县,县委书记两次对全域水葫芦治理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各地各部门全流域开展水环境专项整洁,限期完成存量水葫芦清理,切实强化常态综合治理;分管副县长多次对全县水环境整治及水葫芦清理工作进行专题部署,亲自带队进行督查指导,切实完善长效监管治理机制;联系县领导分别到乡镇(街道)进行现场督查,不断压实属地乡镇(街道)水葫芦治理工作责任。
(二)压实责任督落实。充分发挥全市2871名河长作用,要求各级河长开展定期巡河,督促协调解决水葫芦等问题事项,通过《河长履职综合评价管理办法》《河长工作考核办法》《河长制工作巡查与督查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确保水葫芦治理工作精准落实到位。大溪、桐岭溪、松阴溪、宣平溪、小安溪和好溪流域各主管单位分别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对保洁单位和属地管理乡镇进行定期考核,市县两级河长办定期向市级河长、县级河长通报量化考核结果。市河长办将水葫芦清理情况纳入年度对市级联系单位、县级河长、县(市、区)河长办的考核,并向市级总河长汇报考核情况。
(三)资金保障促落实。为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各县财政每年划拨200至600万元不等的资金用于河道清理保洁。松阳县将水葫芦清理列入2024年河道保洁工作中,2024年县财政预算资金600万元,指标已下达到县水利局,目前正在开展松阴溪干流和小港主流2024.7-2025.6年度河道保洁招标工作,服务费用为389万元,其中Ⅰ标段松阴溪干流控制价299万元,Ⅱ标段小港主流控制价90万元。莲都区施行专项经费和乡镇(街道)治理经费双保障政策,2024年瓯江大溪玉溪电站坝下到桃山大桥段河道保洁专项工作经费继续保留208万,争取并落实2024年区河长制经费(含河道治理经费)共计100万元,目前已拨付30万治理经费至各有关乡镇(街道)。
三、关于落实协同治理机制
坚持系统观念,加大统筹力度,系统组织实施区域联防共治行动,加强各地间的交流合作,打好水生态治理组合拳。
(一)部门+属地,筑牢共治防御墙。各地河长办及相关责任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以流域为单位,建立跨县域协同治理机制,跨界地区签订《河湖长制联防联控工作合作协议》,科学合理制定防治水葫芦方案,统一部署、统一行动。通过建立河湖长制市级组织架构,将市委组织部、市自然资源局、市综合执法局等24家单位纳入协作单位,各县同步建立县级组织架构,并将属地乡镇(街道)纳入,切实加强我市水域治理和保护工作的中坚力量。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压实属地责任,规范市、县、乡、村级河道相关单位的保洁范围和责任划分,明确乡镇(街道)、村(社区)和水电站管理范围内的责任和义务,如莲都区瓯江大溪玉溪电站坝下到桃山大桥段河道保洁工作由区水利局负责牵头监督考核,通过制定《瓯江大溪玉溪电站坝下至桃山大桥段河道长效保洁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以保洁经费拨付、月度考核、不定期督查为抓手,统筹协调沿线保洁责任单位,形成合力。
(二)智能+专业,构建立体安全网。充分用好无人机、水域监控等信息化手段,对水葫芦实施全方位监测。经开区河长办安排专业人员,对桐岭溪河道进行无人机巡查,通过连续的“飞行作业”,实现了巡查全覆盖,将部分水葫芦问题点位以更加清晰的方式呈现在视野之内,并精准定位水葫芦位置,扫除盲区死角。部分地方还通过市场化向第三方购买服务,引进专业清捞设备和专业清理团队,极大提高了清捞效率。如松阳县、青田县通过引入第三方,走市场化道路,将河道保洁承包给第三方,第三方利用专业设备和专业人员,确保河道水葫芦问题发现及时、处理迅速及转移安全,大大提高了清捞效率。
(三)监督+暗访,拉起责任警戒线。通过邀请民间河长参与监督的方式,持续加大监督检查的覆盖面,在“歼灭战”期间,组织人员对各地开展打捞责任落实情况和“无死角”打捞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所有县(市、区)均按照水葫芦“歼灭战”的要求,认真开展水葫芦集中整治工作,不再出现水葫芦大面积聚集的现象,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今年,市河长办成立3支水葫芦治理暗访组,组织多轮次暗访检查,以南明湖为起点,向上下游延伸,常态化开展河道暗访巡查,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交办,截至目前共发出交办事项16件,现已全部完成整改。
最后,再次感谢民革市委会、市政协提案委及社会各界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市河长办 吴军,联系电话:0578-2033678
丽水市水利局
2024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