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508328/2024-41607 | 文号 | 丽建建〔2024〕8号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钟荣仙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174号建议《关于老旧小区外墙瓷砖脱落修缮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并商市财政局,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既是城市发展的需要,也是改善民生的需要。2019年,我市启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以来,注重加强顶层设计,突出改革创新,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工作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科学制定计划。尊重居民改造意愿,结合地方财政承受能力,重点改造2000年前建成的小区,同时将2005年前建成的,建设标准不高、房屋年久失修、设施缺损、功能不全、环境脏乱差、影响居民基本生活,且群众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也纳入改造范围。
(二)多方筹措资金。一方面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支撑与引导作用,另一方面利用好旧改政策机遇期,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地方债、国开行贷款等,缓解地方财政压力,破解老旧小区改造资金难题。莲都、青田、松阳、景宁等地多个项目成功获得地方债支持。市区海潮河旧改项目争取到国开行贷款15亿元。同时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改造整治,探索建立管线单位资金合理共担机制。
(三)精简审批流程。按照“申请材料最少,审批环节最简,审批时限最短”的要求,优化审批程序。推行图审承诺制,加强事后监管工作,督促建设单位在承诺时间内提交图审合格书,加快建设项目开工建设。简化项目变更手续,在批复概算范围内的项目变更,由财审中心负责跟踪审核确认,不再上报审批。
(四)统筹改造内容。在充分摸底调查基础上,一并考虑老旧小区外观整治、地下管网改造、环卫安防水电以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完善等多方面问题,结合小区实际和居民意愿,实施道路改造、管线序化、绿化提升、加装电梯,开展雨污分流、垃圾分类、环境整治,增设停车设施、智慧安防、小区门禁、监控系统,打造小区文化和特色风貌等改造,提升小区居住品质。
(五)严格管控质量。严格项目建设程序,提升建筑设计水平,强化工程质量管控,定期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晾晒,打造百姓放心工程。通过项目工程总承包、全过程项目代建等方式,吸引实力雄厚、品牌优质、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改造工程品质。
总体来看,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展良好,2019年以来,已累计实施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09个。虽然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如建议所言,在改造内容等方面仍存在不足。您提出的建议给了我们很大启发,对推动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有很好的指导借鉴意义。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下步,我们将紧紧抓住旧改政策机遇期,继续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根据您的建议,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推进问题排查整改。督导各地落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流程规范》文件要求,结合各地实际,规范项目申报、计划生成、方案公示、项目管理等各项工作流程。对发现的改造方案公示不全面、居民意见反馈渠道不通畅、项目改造质量不达标等问题,要专题研究,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确保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这项民生工程干在实处、干出成效。
(二)妥善解决改造资金来源。老旧小区外墙瓷砖脱落问题,关乎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其修缮费用一般由物业维修基金来解决,对一些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费用首先应由业主承担。对一些暂时无法落实修缮资金的老旧小区,将积极对接财政部门,争取改造资金,有序开展外墙瓷砖脱落修缮等治理工作,保障百姓生命财产安全。
(三)积极争取居民参与支持。积极与居民沟通,了解居民的意见和需求,通过居民的参与,更好地协调各方的利益关系,减少矛盾和阻力,加强施工监管和管理,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老旧小区的维护,加强物业服务的管理和监督,推动形成政府、居民和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联系人:邵科(城市建设处)
联系电话:0578-2106252,139****9068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8日
主送:钟荣仙代表。
抄送:市府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市财政局、青田县人大常委会。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4年7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