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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508328/2024-41612 文号 丽建建〔2024〕13号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机构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4-07-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12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30 16:40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叶素凤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123号建议《关于调整商品房设计验收销售标准的建议》收悉。房产作为不动产,是市居民生活中最大的开销之一,为保证我市居民的购房质量,规范商品房的设计和验收,我局会同自然资源部门针对您的建议仔细开展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保障城镇居民的基本住房条件和功能质量,提高浙江省城镇住宅设计水平,使住宅设计满足安全卫生、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等性能要求,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7年编制出台《浙江省住宅设计标准》(DB33/ 1006-2017),对于浙江省城镇新建、改建和扩建住宅的建筑设计做了规范。

一、针对“不砌非承重墙、套内不安装门窗”的建议。如代表提案中所说,非承重墙后期如需拆除容易产生噪声污染、重复建设、破坏房屋承重结构等问题。因此,我局已经积极对接我市有关房地产企业,鼓励其优化设计方案,如无必要尽量减少非承重墙体类的设计。目前,市区宝业溪山樾、新语轩等项目已取消项目套内非承重墙的建设,同时取消内隔墙建设相应套内就无安装套内门窗需求。但根据《浙江省住宅设计标准》,每套住宅应设卫生间,卫生间应有防水、防潮、排水和防滑措施。根据此要求,住宅内部还需推进卫生间等空间的墙体建设;并做好防水措施。同时,根据消防验收要求高层建筑需设立耐火间,安装防火门,因此针对高层建筑,不安装套内门窗暂难以推进。

二、针对“不刮腻子找平,不抺灰”的建议。根据房地产企业对于消费者意向调研显示,室内不刮腻子找平,不抺灰,项目整体交付效果会有影响,纯混凝土面交付,在观感上一般业主接受不了,易引发客诉。但正如代表提案中讲到的,交付后业主去除腻子抺灰容易误伤承重结构等,因此我局将在建筑设计方案设计过程中与规划验收开展前,提前组织建设、环卫、民政等相关部门和专家对方案进行预审查。在方案设计阶段,各部门与专家会从规范性角度,对建筑设计的合理性进行审查,从设计源头上满足业主需求,避免后续业主在装修、使用过程中遇到如建筑垃圾无处堆放等困难,降低因装修等引起的邻里纠纷、政民纠纷。

感谢您对商品房设计验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季鑫(丽水市建设局房产处)

联系电话:131****2688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9日

主送:叶素凤代表。                                       

抄送:市府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市自然资源局、青田县人大常委会。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4年7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