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508328/2024-41603 | 文号 | 丽建提〔2024〕7号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民建市委会、李君飞委员:
您在市五届政协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市建筑业企业发展的建议》收悉。您的提案对于促进我市建筑行业发展具有重要参考意义,我们结合丽水实际,认真研究吸纳并落地到位,现答复如下:
一、持续优化招投标领域环境
为建立公平竞争有序的丽水市建筑市场,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我局多措并举:一是会同市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重点针对招投标过程中设置与业务能力无关的企业规模门槛和初始业绩门槛、要求在工程所在地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等不平等限制条件,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线上+抽调人员线下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招标投标进行常态化、随机动态检查,目前已完成全市范围自2020以来年房建、市政类1000多个项目招标文件的检查。二是印发《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操作流程》,推动我市房建市政招投标阶段拟派项目经理陈述和答辩工作开展,同时贯彻响应市政府印发的“8个方面36项政策”,进一步促进我市招标投标市场公开、公平、公正且有序发展。三是改革先行,印发《丽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明确具体操作细则,规范招投标程序,引导各县(市、区)稳步推进招标评标“评定分离”改革。四是修订评标办法,最新修订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设置了信用入围、推荐入围等入围方式供招标人选择,充分发挥各建筑业企业优势,进一步优化现有招投标领域环节,目前已公开征求意见。五是形成“市场”“现场”联动管理,印发《丽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约束关键岗位人员变更条件,解决班子成员“招标一套”“现场一套”的现象。
二、深入推进建筑业税务留成改革工作
为推进全市税源管理机制走深走实,我局牵头做好建筑业税收分成前期工作,预先走访调研建筑业税务留成改革先行点温州,并赴省建设厅专题汇报对接,拟定《丽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市域内税收留成再分配实施细则》(初稿),后召集市税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及相关行业协会商讨,征求各县市区政府意见后,形成《实施意见》(汇报稿),并预先按照《意见》完成2023年税收分成再分配初步测算,待市政府审议过会后发布。细则主要以“谁上项目谁受益,谁出力谁受益”为旨,建筑企业“自行申报、两地衔接、税务统计、财政清算”为方式,兼顾项目所在地和企业注册地利益,按项目所在地80%,企业所在地20%的比例,实行总分机构管理模式进行统一分配,解决各地争取建筑业税源的矛盾点,降低企业运行成本,优化全市营商环境。
三、不断加大建筑企业信贷支持力度
一直以来,我市金融银行高度重视建筑业企业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基础上,优化建筑企业信贷服务,提供必要的贷款支持,保持建筑企业融资连续稳定。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建筑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大力支持政策性担保机构开展建筑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允许建筑业企业以建筑材料、工程设备、在建项目等作为抵押进行反担保,并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下阶段将继续支持辖区内金融机构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对接建筑业企业,按照市场化、自主协商原则,给予信贷支持,助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四、大力推动建筑业调结构促转型
一是加大龙头骨干企业扶持力度,对有晋升特级资质潜质和意愿的一级建筑企业给予一对一帮扶措施,建立“一企一议”服务工作机制,实行差异化管理,精准推动建筑企业转型升级,去年我们实现了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和监理综合资质的“双破零”。二是对全市企业进行结构性优化,支持本市中、小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合作等方式整合资源,组建建筑企业集团;鼓励本土企业与大型国企通过股份合作、混改等方式,形成现代企业制度,积极申报“专精特新”,有效提升企业市场竞争能力。三是引导企业“走出去”开辟“新天地”,重点抓住长三角一体化等战略机遇,找准空白点,拓宽经营领域,延长产业链条,积极向绿色建材、现代服务业等高附加值领域延伸,形成新的增长点。四是推进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鼓励企业通过自主研发或引进吸收创新技术,应用于各类建设项中,促进建筑工程质量的提升、施工效率的提高以及资源的合理利用。去年以来,我市3家建筑业企业新入选丽水市企业技术中心,2家建筑业企业获评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荣誉称号,17家建筑业企业获评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荣誉称号,13家建筑业企业获评浙江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荣誉称号,6个项目入选省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名单。
五、切实推进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工作
深化产教融合,建立建筑工人职业技能培训平台。为建立健全我市建筑产业工人培训教育组织体系及全行业培训指导服务机制,优化人才培训平台建设,抓好培训质量评估检查,做好建筑产业工人培育和职业技能提升统筹、指导、服务等具体工作,我局与丽水市职业技术学院合作,拟申报设立建筑业现代化产业学院,以健全建筑工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考核评价体系。今年4月15日,丽水市职业技术学院已向我局提交《关于成立浙江省建筑业现代化产业学院丽水产业学院的请示》(丽职院〔2024〕4号),目前已确立浙江省建筑业现代化产业学院丽水产业学院组织设置以及章程,待方案论证后报送省厅。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建筑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吴钦楷(丽水市建设局建筑业处)
联系电话:2106728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8日
主送:民建市委会、李君飞委员。
抄送:市府办,市政协提案委。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4年7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