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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508328/2024-41617 文号 丽建提〔2024〕10号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发布机构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4-07-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28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30 17:14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颜华荣委员:

您在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88号提案《关于优化丽水主城区道路设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城市道路主管部门对大洋路进行改造”相关建议

大洋路作为市区连接南北的重要道路,日常时间段交通流量旺盛,为有效缓解学校周边区域等部分拥堵路段现状和交通压力,我局结合现有城市道路相关规划和设计规范,积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道路改造研究并予以推进落实。2023年中旬,就大洋路和庆春街路口的拥堵问题,我局多次会同市交警支队进行联合踏勘和现场会商,并根据明确的交通组织方案开展道路改造。通过封闭中央绿化带南侧人非通行路口,引导行人和非机动车借道西侧人行道,集中到北侧路口通行;拆除西侧人行道绿化带2.5米,拓宽人行道至6米;更换中央绿化带北侧出入口铺装材料,优化隔离桩间距;拓宽人行道通行无障碍坡道3处等改造措施,一定程度缓解了大洋路小学段的道路拥挤问题。2021年,我局也积极谋划了丽水市区部分沥青路面修复改造及人行道改造修复工程,计划对大洋路(人民路—北环路)段进行改造,长度约1500米,改造面积约47000平方米,该项目已取得市发改委初步设计批复,但后续因项目取消未能实施改造。

针对推进大洋路改造事宜,我局又进一步对接了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等单位部门。根据最新道路规划,大洋路规划设计为双向六车道,道路红线范围较现状道路宽,沿线现状建筑红线也需向两边退让,但大洋路沿线目前暂无棚改或征收计划,短期内大部分路段两侧还不具备建筑红线退让条件。因此,我局已向市发改委相关部门积极争取,将大洋路改造纳入项目储备,先行开展前期研究,在现有条件下尽可能提升道路通行能力,缓解路段拥堵问题,并做好与后续规划的衔接。

二、针对“对市区丽阳街东段的沿线路口进口道展宽优化”相关建议

丽阳街东段在丽阳街(开发路—花园路)道路改造工程中实施了整体改造,于2020年7月开工,2021年4月通过竣工验收。我局多次与交管部门进行沟通对接,在拟对路口进行展宽优化时,发生“广州市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件”,造成重大负面影响,事件教训强调要坚决防止城市更新中造成破坏性“建设”问题。因路口展宽优化涉及需要缩减绿化带及迁移树木等事项,丽阳街东段路口展宽优化未能在当时实施。

丽阳街作为贯穿城市东西方向的主要通道,现有通行条件需进一步提升优化。下阶段,我局将继续对接市发改委相关部门,通过谋划实施沿线进道路段改造项目,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的基础上,提高政治站位,优化改造措施,下足“绣花”功夫,在做好生态环境和文化风貌保护的同时有序推进丽阳街东段的沿线路口进口道展宽优化工作。

三、针对“在灯塔街与括苍路路口设置行人过街设施”相关建议

为切实缓解道路通行压力,保障市民安全便捷出行,前期,我局结合自身职能,多次对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相关单位,拟在市区部分重点区域新建人行过街天桥,实现人车分离,保证道路畅通和过街安全。针对灯塔街与括苍路路口行人过街设施,我局也充分研究了过街天桥实施的可能性,考虑在中心医院区域设置过街天桥以缓解该路段交通拥堵。同时,因市财政资金紧张,拟将天桥作为建设内容纳入括苍路(灯塔街-解放街)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实施。括苍路项目为丽水市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一期工程子项之一,整个大项已于2023年成功申报专项债,分三个阶段实施,本年度已下达专项债4亿元。目前,括苍路项目正在政策处理中,我局将督促代建单位加快实施进度。

近年来,我局积极抢抓政策机遇和窗口期,围绕申报专项债、特别国债、中央预算资金等有关政策,主动配合发改部门推动更多项目纳入上级补助范围,全力争取资金支持,减轻财政压力,增强发展后劲。下阶段,我局将继续主动对接,靠前一步,通过项目实施协同相关单位和部门推进解决城市建设中的堵点、痛点。

四、针对“市政园林部门常态化开展问题整改”相关建议

市园林中心结合养护计划,每年都要求管护单位制定修剪计划,对城市主次干道的行道树分类、分级进行修剪。2023年完成了大洋路、花园路、城西路、开发路等道路15860多株行道树的修剪。同时,与交警、路政、电力等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做到问题反馈及时处理,2023年配合完成路牌、信号灯、路口降低灌木高度等修剪处置1623处。下一步,将加大对交通路口行道树的修剪频次,优化年度修剪力度,继续加强联动机制,成立应急处置班组,提高处置效率。

感谢您对城市建设相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潘祁(丽水市市政中心)

联系电话:151****3252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9日

主送:颜华荣委员。

抄送:市府办、市政协提案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4年7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