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MB1664458R/2024-41333 | 文号 | 市乡村振兴办便函〔2024〕3号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
根据《丽水市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激励工作办法(试行)》(丽乡振发〔2024〕1号)精神,通过组织申报,县(市、区)乡村振兴局推荐和市乡村振兴局有关专家评审,全市共评出2024年度丽水市乡村振兴激励乡镇7个、激励行政村12个。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一、乡村振兴激励乡镇(7个)
1.莲都区大港头镇
2.龙泉市竹垟乡
3.云和县赤石乡
4.庆元县张村乡
5.缙云县三溪乡
6.松阳县象溪镇
7.景宁畲族自治县澄照乡
二、乡村振兴激励行政村(12个)
1.莲都区丽新乡吾赤口村
2.莲都区峰源乡夏庄村
3.龙泉市八都镇安田村
4.青田县祯旺乡上垟村
5.青田县万阜乡云山背村
6.庆元县官塘乡白柘洋村
7.缙云县双溪口乡东里村
8.缙云县方溪乡北坑村
9.缙云县新建镇笕川村
10.遂昌县应村乡高棠村
11.遂昌县焦滩乡焦石娄村
12.景宁畲族自治县大地乡大地村
丽水市乡村振兴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