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2750/2024-41382 | 文号 | 丽商务〔2024〕33号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商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王锦委员:
您在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4号提案《关于建议加强工业园区配套宿舍建设管理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工业园区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您的提案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充分吸收缙云县人民政府、市经信局、市自规局的会办意见,现将办理情况向您进行答复。
建议一:集中规划建设职工宿舍。由园区统筹考虑本区域产业发展要求、安全生产条件、功能区域特点及周边生活配套等情况,根据工业区块的产业发展、职工宿舍的需求情况,科学选址、统一规划、集中建设职工宿舍,加快商业、文化等服务配套功能完善,推动"产业功能"和"城镇功能"融合发展,以保证园区整体形象。
针对该建议我们当年完成事项为:出台了《丽水市十大生态产业平台“二次创业”2023年工作方案》,将“优服务”作为五大举措之一,突出产业平台基础设施补短,提升园区配套服务能力。同时,《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丽水市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明确,鼓励产业园区统筹小微企业需求,统一规划、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我市开发区(园区)聚焦企业需求,正不断加大配套建设力度,满足发展所需。
当年推动工作为:推动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方面开展化工园区企业员工宿舍腾退工作,一方面大力建设公租房、人才公寓,面向外来务工人员、企业人才。缙云经济开发区在尚品一号住宅区配建一幢258套的公共租赁管理住房,主要针对重点发展产业符合条件的青年职工与外来务工人员,已经全部面向工业企业出租;丽缙高新区建设280套的人才公寓,面向企业各种类型的人才进行申购。庆元县经开区已共建283套人才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实行规范化、专业化物业管理。
明年待落实事项为:在园区开发建设过程中,科学选址、统一规划、统一管理、集中建设一批职工宿舍。
建议二:引导企业不在厂区内新建职工宿舍。建议园区和经商部门积极引导企业不在厂区内新建职工宿舍,鼓励企业组织职工入住园区集中规划建设的职工宿舍,保障工业生产空间,减轻非生产性投入,缩短项目建设周期,提高资本投资效率。
针对该建议我们当年完成事项是: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之和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之和不得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禁止在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的框架内,严格规划新建职工宿舍。
当年推动工作为:推动缙云经济开发区的新建镇洋山区块,已经规划统一建设人才公寓,由县工投公司出资投资建设。
明年待落实事项为:对供地面积大、确需单独建设职工宿舍的,在提交工业用地竞标资格审查时必须一并提出建设职工宿舍需求,经竞标委同意后实行“一事一议”政策。
建议三:加强职工宿舍租赁管理。集中建设宿舍按照整体确权、只租不售、周转使用、动态管理的方式,以幢、自然层或套为单元租赁给企业使用,提高职工宿舍使用效率。同时统一实施物业化管理,提高职工宿舍运营管理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针对该建议我们当年完成事项是:实行规范化、专业化、物业管理,加快商业、生活、文化等服务配套功能建设,不断提升产城融合水平,提升工业园区的整体形象。
当年推动工作为:在项目建筑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对未经批准擅自建设职工宿舍的企业,必须按照要求整改到位后才可通过规划验收。
明年待落实事项为:在项目备案、建筑方案会审过程中,对一般供地规模较小的工业企业严格把关、严格控制。
感谢您对全市开发区(园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再次感谢您的支持!
联系人:梅丽森
联系电话:2168130
丽水市商务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