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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508328/2024-41642 文号 丽建提〔2024〕20号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发布机构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4-07-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31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8-01 11:02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聂陈杰委员、范清云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319号提案《加快推进市区智慧停车一张网建设,进一步缓解“停车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规划统筹,谋划停车场点位布局

我局于2023年6月委托丽水市规划建筑设计院开展《丽水市中心城区停车场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经组织多轮内部讨论并修改完善后,市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5月组织召开《丽水市中心城区停车场布局专项规划》审查会并通过,拟于近期提交市规划委员会审议。

本次停车场规划按照“贴近需求、分散设置、方便使用”的原则,布局在具备建设条件且存在供需缺口的地块,整体规模控制在主城区300米范围内公共停车设施覆盖率大于等于30%,形成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设施体系,规划近期新增公共停车设施19处、停车位6166个,其中公共停车场4处、停车位1634个。

二、打造智慧平台,推动停车系统智能管理

为解决市民停车难问题、缓解城市拥堵,丽水市智慧城市公司打造丽水市“智慧停车”平台,现已接入主城区6200余个智慧停车泊位及23个公共停车场。同时,以科技的“介入治疗”,依托互联网+、云计算、AI智能识别技术与互联网运营相结合,积极运用城市级智慧停车管理云平台+智能设备+云坐席+ETC追缴机制等现代信息技术及路面联动机制,建造城市停车智慧模式。

(一)停车动态实时掌握。为进一步实现便捷停车,丽水市智慧城市公司基于大数据分析,将整个城市的停车热点区域、车位周转率、实时停车状态等通过智慧停车”平台实时展现,市民通过手机定位即可寻找就近空闲车位。

(二)停车泊位自助缴费。现已全面实现市区路面泊车位“无人值守、无感支付”的自助缴费。同时,通过与浙江省ETC管理公司深度对接,在全省地级市层面率先开通路面停车ETC无感自动缴费模式。

(三)分段计时惠及群众。严格按照《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修改<丽水市区停车差别化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修订)>的通知》(丽发改价格[2024]45号)文件,分时分段分区域实行差别化收费政策,如部分停车场夜间按次收费、部分路段夜间22:00-次日9:00免费泊车等,有效提升道路停车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以立法工作为引导,推动停车产业化发展

丽水市智慧城市公司在取得市区特许经营权后,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积极接收移交资产投入运营,并接入“智慧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对于各行政事业单位停车位,按照市政府要求“应统尽统、应管尽管”原则,争取按程序划转至公司进行统一管理。但由于各行政、事业、国有企业停车场及停车位以内部使用为主,对于市场化运营管理方面未能形成统一意见。同时,由于各县(市、区)智慧停车平台系统架构不统一、停车位资产归属不统一,且缺乏法律法规推动停车位产业化、统一化管理,导致无法接入“智慧平台”。

下一步,市综合执法局将积极推动停车管理立法工作,完善城市停车地方性法规,推动停车产业纳入统一管理,逐步建立健全长效的管理机制。

四、强化人行道停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加,我市人行道乱停车现象逐年提升。为此,市综合执法局以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为目标,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集中整治公共停车位被占用问题。针对沿街商户未落实门前三包造成的垃圾桶、电动车、三轮车等占用公共停车位的问题以及“僵尸车”问题,开展集中治理,从严清除各类“钉子户”。进一步加大对私设地锁、占用泊位摆卖等侵占停车位行为的处置力度,做到发现一起严惩一起,持续保证车位“利用率”。

(二)加大主次干道人行道乱停车问题处罚力度。2024年以来,市综合执法局已累计采集人行道违停行为19040辆次,劝导人行道违停行为4087辆次。

(三)加强背街小巷“乱停车”整治。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基层街道,2024年会同莲都区各街道开展背街小巷乱停车问题专项整治8次,有效解决背街小巷“乱停车”问题。

(四)加强人行道违停抓拍能力。推动莲都区开展全市人行道违法停车抓拍系统试点工作,待完成省公安厅自动抓拍探头备案后,将实现人行道违法停车行为自动抓拍,提高违章处置能力,改善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五、合理划定城区停车位,满足群众日常出行需求

优化城市道路交通秩序,规范停车行为,不仅需要在违法治理上面下功夫,更要在优化停车服务项目上做好工作。

(一)增加限时车位数量。市公安交警部门贴合群众实际需求,围绕药店、便利店、公厕等区域周边路段增设了100个绿色限时停车位,在市本级各学校周边道路增设了397个黄色限时

停车位,回应群众临时性停车需求。

(二)挖掘人行道停车潜力。市综合执法局围绕人行道停车位,充分挖掘和合理利用现有城区人行道停车资源,市区人行道已施划车位累计1978个,最大限度地为市民提供便捷的公共停车服务。同时,为避免人行道违停乱停问题发生,2024年市区累计设置人行道物理隔离桩378个。

(三)合理新增路内停车泊位。谋划新建城市道路过程中,积极对接市公安交警、市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多方参与道路设计方案,结合周边现有停车需求,在合理范围内努力提供更多的停车资源,缓解停车难的问题。

感谢您对城市建设的支持和理解,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张智勇(丽水市建设局计划投资处)

联系电话:2117395,188****4861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0日

送:聂陈杰委员、范清云委员。

抄送:市府办、市政协提案委、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4年7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