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508328/2024-41646 | 文号 | 丽建提〔2024〕22号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叶照军委员:
您在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提出的第190号提案《关于加快推进市区老旧小区平顶改造工作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并商市执法局,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既是城市发展的需要,也是改善民生的需要。2019年,我市启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以来,注重加强顶层设计,突出改革创新,取得了明显成效,已累计实施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09个。主要工作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科学制定计划。尊重居民改造意愿,结合地方财政承受能力,重点改造2000年前建成的小区,同时将2005年前建成的,建设标准不高、房屋年久失修、设施缺损、功能不全、环境脏乱差、影响居民基本生活,且群众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也纳入改造范围。
(二)多方筹措资金。一方面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支撑与引导作用,另一方面利用好旧改政策机遇期,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地方债、国开行贷款等,缓解地方财政压力,破解老旧小区改造资金难题。莲都、青田、松阳、景宁等地多个项目成功获得地方债支持。市区海潮河旧改项目争取到国开行贷款15亿元。同时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改造整治,探索建立管线单位资金合理共担机制。
(三)精简审批流程。按照“申请材料最少,审批环节最简,审批时限最短”的要求,优化审批程序。推行图审承诺制,加强事后监管工作,督促建设单位在承诺时间内提交图审合格书,加快建设项目开工建设。简化项目变更手续,在批复概算范围内的项目变更,由财审中心负责跟踪审核确认,不再上报审批。
(四)统筹改造内容。在充分摸底调查基础上,一并考虑老旧小区外观整治、地下管网改造、环卫安防水电以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完善等多方面问题,结合小区实际和居民意愿,实施道路改造、管线序化、绿化提升、加装电梯,开展雨污分流、垃圾分类、环境整治,增设停车设施、智慧安防、小区门禁、监控系统,打造小区文化和特色风貌等改造,提升小区居住品质。
(五)严格管控质量。严格项目建设程序,提升建筑设计水平,强化工程质量管控,定期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晾晒,打造百姓放心工程。通过项目工程总承包、全过程项目代建等方式,吸引实力雄厚、品牌优质、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改造工程品质。
(六)强化执法力度。由于城区早期所建的商品房多是平顶“砖混结构+预制板”,随着时代变迁,年久失修,老旧小区楼顶乱搭乱建行为随此而生。针对此问题,近年来市执法局加大执法力度和巡查力度,对新发违建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去年拆除楼顶违建136起。
二、下步计划
下步,我们将紧紧抓住旧改政策机遇期,继续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根据您的提案,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推进问题排查整改。督导各地落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流程规范》文件要求,结合各地实际,规范项目申报、计划生成、方案公示、项目管理等各项工作流程。对发现的改造方案公示不全面、居民意见反馈渠道不通畅、项目改造质量不达标等问题,要专题研究,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确保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这项民生工程干在实处、干出成效。
(二)妥善解决改造资金来源。老旧小区平顶改造工作,关乎老百姓生活品质提升,其改造费用鼓励由业主承担。对一些无法落实改造资金的老旧小区,经与市财政局确认,因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无法用于“平改坡”改造,仍需讨论研究采取补贴形式落实既有住宅平顶改造专项资金可行性。我局将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超长期国债等改造资金,适时推进市区老旧小区平顶改坡顶,提升市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积极争取居民参与支持。积极与居民沟通,了解居民的意见和需求,通过居民的参与,更好地协调各方的利益关系,减少矛盾和阻力,加强施工监管和管理,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老旧小区的维护,加强物业服务的管理和监督,推动形成政府、居民和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四)加大执法保障,确保“平改坡”合规。对楼顶已有的历史遗留违建,当事人不配合“平改坡”,不愿拆除违建的,由市执法局根据《丽水市违法建筑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坚决予以依法处置,确保“平改坡”工作落地生效,改善丽水市区老旧小区容貌和安全隐患。对已审批平改坡的住户,进行执法巡查,做到一天一巡查,一天一报告制度。严格按照平改坡的审批要求进行执法巡查,杜绝未按批审要求进行施工,发现违建及时制止和拆除。在实施“平改坡”工作中,由市执法局将提供执法保障,确保“平改坡”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发现未按审批设计要求施工的,依法责令限期整改,保证“平改坡”合规。
(四)尽快建立相关政策机制。各级相关部门尽快建立全过程、科学化的管理体系,规范的操作流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参考杭州市《关于加强市区屋面整治(平改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做法经验,沟通对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修订出台《丽水市住宅建筑平顶改坡顶规划管理办法》,满足我市推进旧小区平改坡综合改造的政策支撑需求。
联系人:吴越(丽水市建设局城建处)
联系电话:2106262,158****6831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5日
主送:叶照军委员。
抄送:市府办、市政协提案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4年7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