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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508328/2024-42909 文号 丽建提〔2024〕23号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发布机构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4-08-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31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8-15 18:00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沈丽珺委员、沈绍春委员、林宇清委员以及46名附议提案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13号提案《关于要求依法保障和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建议意见》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加快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顺应我国老龄化趋势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不仅是百姓生活中的“关键小事”,更是紧连群众福祉的“民生大事”。近年来,我市在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坚持“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导、各方支持”原则,积极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2020年,加装电梯工作被列入市政府“十大民生实事”;2021年,列入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回头看”工作;2023年,纳入省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全市各县(市、区)成立加梯工作专班,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先后两次出台了既有住宅加梯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加梯配套政策,积极做好加梯“三服务”工作,前后两次编制发放《加梯指导手册》、发布加梯工作解答等工作,认真做好加梯工作延伸服务。自我市开展加梯工作以来至今,全市共完成既有住宅加装电梯430台。

二、建议承办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公安局、莲都区政府等会办单位,结合提案委员提出的建议内容,紧扣省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推进的要求和省、市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工作部署,特别是针对何卫宁主席提出的“破难、破冰、破零”的指导意见,全力开展了专项攻坚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转变思想观念,改变行政方式。

1.统一思想认识。5月14日,组织召开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部署会暨宣讲培训会,邀请省加梯宣讲团进行传经送宝,市直相关单位、县(市、区)政府和相关单位、街道社区负责人共计260余人参加会议。7月19日,组织召开半年度会议,对加装电梯工作进行专门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8月2日,召集全市房产口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干部,对加装电梯工作进行部署指导,全力提升全市加梯人员对该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同时,连续两年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列入建设系统“争先进位、比拼赶超”主题活动考核任务体系,每半月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加梯工作数据定期晾晒,实时掌握各地的加梯通过联审方案数、在建单元数、竣工单元数以及年度目标考核任务完成率,形成层层抓落实的闭环机制,切实推动各县(市、区)转换理念,自觉主动开展住宅加装电梯工作。2024年,省厅下达任务为60台,我市自我加压,要求各县(市、区)共完成加装电梯数150台,至今已完成既有住宅加装电梯60台。

2.主动靠前服务。因加装电梯意见不一致,各业主群体上门理论、信访、投诉等情况较为常见,致使有关审批部门和街道社区畏难情绪较为严重。我局在加强工作调研完善政策推进的同时,积极指导莲都区建设局组织分街道加装电梯工作推进会、培训会,向社区干部传授加梯协商议事的方法和技巧,分享在电梯增设过程中遇到检验做法,解答工作人员的疑难问题,全力破解社区怕难畏难思想。针对现有排屋项目加装电梯的诉求,组织开展对市区部分排屋拟加装电梯的专项工作调研,召集自规、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研讨,并主动学习杭州、宁波等地的相关政策,市区住宅小区低层排屋、别墅目前虽还不能纳入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政策范围,但我局时刻关注省内其他地市的政策调整,适时跟进,优化服务。

(二)调整相关政策,依法保障实施。

1.完善政策方略。2021年组织市场监管、财政、自规共八个部门联合修订《丽水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明确加梯工作全流程内容,尤其是调整民意协商程序,确定“双三分之二”“双四分之三”同意即可通过协商,扭转了过去囿于“一票否决”导致工作停摆的局面。同时,积极协调和推动相关单位完善“1+X”政策体系,丰富“政策工具箱”,出台《关于做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线移改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简化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质量监督和档案移交工作的通知》《丽水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等涉及加梯使用管理、管线移改、负面清单、质量监督和档案移交、施工管理、优化服务机制的配套政策。

2.实施听证协调。针对加梯业主民意难以协调这个最大的难点问题,通过对杭州等地的学习调研和考察交流,决定在丽水市推广采用加梯听证工作办法。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当事人拒绝社区居民委员会调解或者经调解仍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在满足相关条件的基础上,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组织专业人员及社会力量,以组织公开听证会的方式,通过当事人的陈述和举证质证、辩论,调解和评议团评议等程序,深入沟通协商加装电梯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利益平衡等事宜。目前《丽水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公开听证指南(试行)》已经过多轮讨论并于8月6日印发,下步在全市做好推广实施。

(三)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工作推进。

1.加大补贴力度。前期市区对国有土地上的四层及以上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完成加装、通过竣工验收备案、档案移交的申请者,给予每台10 万元的奖励;同时给予加装电梯所在社区每台0.8 万的经费补助,经费由市财政局每年下拨给莲都区。2021-2023年,结算支出626.4万元。今年4月18日,通过我局积极争取,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印发《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中,提出“鼓励老旧小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市区符合条件的加装电梯奖励由每台10万元提高至每台25万元”,当前我市加装电梯的政府补助奖励达到全省前列。各县(市、区)也积极跟进,部分县市已相应出台补贴政策,缙云、景宁已相应调整至25万元/台,遂昌调整至20万元/台。

2.争取资金支持。针对加装电梯的管线调整成本,莲都区已沟通管线部门,要求相关部门以民生实事的要求实行按成本价收费,移动、电信、联通、华数均可统一由第三方施工,减轻业主负担。另外,浙江省对“电梯更新”加大超长期国债的支持力度,目前我市争取到资金720万用于电梯更新,其中更新类每台补贴15万,改造类每台补贴5万,为老旧电梯的改造更新提供了财政保障。

(四)加强综合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1.加强沟通协调。调整丽水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市级、区(县)级、街道、社区四级加梯专班,形成市、区(县)、街道、社区等工作具体负责人层级联络体系。一方面搭建以单元、社区、街道为路径的“纵向沟通平台”,一方面搭建以加装电梯企业、楼道议事会为成员的“横向协调平台”,通过邻里亲情协商、社区街道协调等方式,实现加梯工作突破。

2.加强综合监管。联合公安、民政、司法、综合执法等部门切实做好电梯加装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公安部门负责对恶意阻挠、破坏加装电梯施工等违反治安管理秩序等相关行为予以依法处理。司法部门负责对加装电梯有关纠纷调解工作的指导,监督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建设、市场监管部门协同配合,落实土建施工和特种设备安装“双线监管”。同时,健全后期使用机制,引导业主通过引入第三方托管模式,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协同服务工作,实现电梯“有人管”。

(五)营造良好氛围,构建和谐社会。

1.加强矩阵宣传。官网、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和街道、社区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加梯政策的好处。在市建设局门户网站上开设“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专栏,对各县(市、区)出台的各项政策、办理流程、申报样表等内容进行公开,方便群众了解加装电梯惠民政策。发放《丽水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手册》,发布丽水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流程图,以通俗易懂的形式帮助工作人员及业主了解加梯工作流程。

2.落实专家护航。联合电梯专业技术人员、律师、相关社区工作人员、市本级加梯领导小组相关人员成立帮帮团,破解居民意见最集中的低层住户意见较大、资金筹集与分摊意见难统一等难题,争取更多居民支持推动成片、成规模的电梯更新和加装工作。组织工程技术和特种设备专家成立专家库,对加梯工作中的民意协调、公开听证等环节进行全程指导。

3.做好调研服务。开展加梯意愿调查,及时掌握具备加梯条件房屋的底数,截至2024年6月底,全市共排查出适合加装单元1560个,有积极申请意向的136个单元,其中莲都区79个。排摸各小区不支持的人员的意见和诉求,并提出化解方案。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制定长短结合的工作计划,确保成熟一批、加装一批。同时,深入推进“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市、区两级加梯办根据近年来全市加梯企业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将我市“加梯超市”中原有32家加梯企业精简到现在的4家,为全市加梯业主提供品质高、服务优、口碑好的加梯企业选择参考。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下步,我们将继续围绕提案涉及的问题,按照何主席提出的“破难、破冰、破零”的指导意见,继续全力以赴,牵头抓总,从完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全过程管理出发,努力打造具有丽水特色的住宅加梯新路径。

(一)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借力以破难。

压紧压实区县、街道、社区各级责任,提升基层对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以责任落实推动任务落实。借重点提案办理之“力”,改进加梯服务能力,破解加梯之“难”。以一户申请即启动意愿征询破解“开头难”问题,以提前摸排化解破解“协调难”问题,以优化服务流程破解“审批难”问题,从“要我做”转变为“我要做”,制定“一梯一方案”,因地制宜协同破难,保障加梯工作有序推进。

(二)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借势以破零。

学习“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导、各方支持”的加梯模式,积极争取把加梯工作尽快纳入政府议事议程,建立健全由建设、规划、自然资源、质监、民政、财政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多方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协同合力。借物权法、民法典等政策法律体系的更新修订之“势”,积极跟进完善加梯政策,破解加梯之“零”。优化加梯协同管理机制,协调消防、司法、不动产等部门完善电梯施工、权属审批、面积核定等相关管理办法。推进标准化建设,着重加强电梯风貌的管控,进一步明确各相关方出资比例。健全制度化、标准化的调解、听证程序,充分协调照顾各楼层居民的利益,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对存在相关邻里矛盾的楼组,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两处开展纠纷协调及矛盾疏导,推动居民间形成友好协商的良性互动,破解“零推进”的窘境,然后以点及面,点面结合。市区一家统筹兼顾,莲都区试点先行,破零引路,及时总结经验,带动全市加梯工作全面推进。

(三)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借东风以破冰。

坚持以“法治先行、德治为基、自治助力”三治融合的治理思路,借党委、政协等工作推进之“东风”,破解加梯工作之“冰”。加大对加装电梯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实例展示,亲身体验,提高居民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认知。充分发挥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人民调解员、律师等专业力量的作用,组建志愿者服务队伍,进驻加梯项目提供点对点服务。搭建顺畅沟通平台,引导和激励党员干部支持并参与加梯工作,化反对力量为推进力量。同时,继续主动靠前服务,向有意愿加装电梯的居民提供政策帮扶、流程帮扶、电梯品牌选购帮扶,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加装电梯的良好氛围。

最后,衷心感谢本提案全体提案委员对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建议意见,我局将虚心接受并及时落实整改,为扎实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而不懈努力。

联系人:汤拥平

联系电话:2657966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3日 

主送:市政协沈丽珺、沈绍春、林宇清委员以及46名附议提案委员。

抄送:市府办、市政协提案委、各县(市、区)政协、市财政局、市公

安局、莲都区人民政府。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4年8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