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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2082/2024-41908 文号 丽民〔2024〕44号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丽水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4-08-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丽水市推进“跨山统筹、山区颐养”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6 11:0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民政局

市级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民政局、南明山街道办事处:

根据《丽水市推进山区公共服务跨山统筹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丽委办发〔2024〕27 号)要求,结合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实际,我局编制了《丽水市推进“跨山统筹、山区颐养”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

丽水市民政局

2024年8月23日

丽水市推进“跨山统筹、山区颐养”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丽水市推进山区公共服务跨山统筹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和厅市山区养老合作备忘录相关要求,进一步探索山区养老服务供给方式和路径,优化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和长效运行,促进山区养老与其他公共服务共融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解决问题、打造亮点、形成品牌”要求,创新“机构和服务跟着老年人走”理念,以区域化解决城乡服务资源配置不均衡问题,以综合体解决资源碎片、供给不优质问题,以流动性解决老年人分散、服务不可及问题,以智慧网解决服务监督难、供需不匹配问题,创新打造“浙丽长寿、山区颐养”丽水特色养老服务品牌,不断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全省和全国破解山区养老难题提供丽水样本、贡献丽水经验。

到2024年底,九县(市、区)均发布实施养老服务设施专项布局规划,全市新增老年助餐服务点234个,打造20家示范性乡镇(街道)养老服务枢纽平台,实现“丽水居养”应用场景一地创新、全市共享,培育10家养老服务类公益品牌社会组织,老旧住宅小区养老服务用房配建使用率达到90%,探索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山区养老服务新模式;到2025年底,全市90%以上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转型为枢纽平台,建成功能完善、供需精准匹配的“丽水居养”应用场景,老旧住宅小区养老服务用房配建使用率达到95%,建成一批“一老一小”综合体项目,形成一批较为成熟的山区养老服务新模式,“浙丽长寿、山区颐养”区域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二、主要任务

(一)摸清一张“老情底图”,努力实现养老服务供需双方精准对接。由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牵头,以村社为基本单元,依托村居委和山区养老管家队伍,全面梳理两份清单,形成一张区域“老情底图”,由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统一归集到“丽水居养”平台,并实行动态管理,为科学配置养老服务设施和供需双方精准对接提供支撑。一是需求清单。梳理形成区域内常住老年人口分布、年龄结构、身体状况、生活现状、服务需求等方面需求清单。二是供给清单。梳理形成区域内养老服务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学堂、文化礼堂、便民服务中心、流动共富车、社会组织、党员志愿者等各类养老服务资源清单。遂昌县先行试点,其他县(市、区)9月底前完成。

(二)聚焦三类服务对象,科学编制县域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4年9月各地完成养老服务设施专项布局规划部门审查,11月正式发布实施。一是聚焦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刚性需求,优化养老机构城乡布局。城区依托优质资源,做大做强综合性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和社区嵌入式小型护理机构、认知症照护专区,其中认知症照护专区原则上全县集中设置在1-2个机构内;乡镇突出敬老院整合提升,实行特困人员全县一院或分区片集中供养,其他闲置房产改造后推向社会,满足农村其他家庭失能失智老年人专业照护需求。二是聚焦高龄空巢老年人基本服务需求,统筹社区居家养老设施布局。城区重点做好住宅小区特别是老旧住宅小区养老服务配建用房的统筹规划和综合使用,破解难点痛点问题;培育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丰富“一老一小”综合体、养老服务中心和未来社区、邻里中心等养老服务场景,结合“丽水居养”等智慧平台,实现点单上门服务;乡镇突出养老服务中心转型升级,打造区域资源统筹、供需对接和综合服务平台。也可结合实际需求,几个乡镇联合打造片区养老服务综合体,促进片区公共服务一体融合、组团共享。三是聚焦低龄活力老年人美好生活需求,拓展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设施布局。推进市政府民生实事“老年木玩进机构”,优化老年学校、老年活动中心和文化礼堂、体育健身场地等设施布局,创造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丰富农村共富工坊、来料加工、开心农场等符合老年人特点的劳动就业场景,引导鼓励村居委和老年人协会自我管理、互助服务。

(三)打造一个线上线下融合养老服务场景,强化区域养老服务资源整合利用。一是迭代升级区域养老枢纽平台。推进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转型升级,成为区域资源统筹、供需对接和综合服务平台。2024年全市创建20家示范性乡镇(街道)养老服务枢纽平台。强化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主体责任,深度参与区域养老服务资源统筹和综合协调,全市十大红色康养乡镇先行推进。二是建成“丽水居养”应用场景,实现区域养老服务资源统筹、供需对接、综合服务三大功能。三是鼓励片区化连锁运营,原则上按照一个县域分2-3个片区的设置,引导品牌机构连锁运营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级照料中心,并承接片区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护理补贴和爱心卡等各类政府购买服务。四是强化各部门养老服务资源统筹,整合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老年学堂、社工站、流动共富车等服务阵地和资源,在乡镇(街道)康养联合体基础上升级打造医教养联合体。

(四)创新四种服务模式,持续打造山区养老流动服务品牌。一是做强机构专业服务。全面完成农村敬老院改造转型,并委托专业团队运营管理,打造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机构,实现特困老年人跨区域适度集中供养和失能专业照护;在此基础上,落实好养老护理补贴、长期护理保险等政策,让机构养老服务向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和一般家庭失能老年人惠及延伸。二是探索集体互助服务。有条件的村,通过整村搬迁、下山脱贫等新建的老年公寓,将散落在自然村的老年人统一安排集中居住,引导村两委开展互助服务;不具备集中居住条件、老年人分布相对集中的村,可采取结对互助等方式,依托山区养老管家开展常态化的“网格走亲”探访行动等。在探索过程中要特别强化老年人及其家庭自愿参与,自行承担安全风险,强化村两委和以宗族为基础的信任机制建设,以及互助过程中服务计酬、多元筹资等长效机制。三是深化流动巡回服务。落实《关于整合迭代“流动便民共富车”优化山区十助公共服务的实施方案》,整合流动爱心餐车、智慧流动医院、流动供销致富车、农村客运班车等各类资源,定期、定线路、定点开展流动巡回服务,重点解决山区老年人吃饭、看病、出行、代购代办等基本生活需求;整合县域各类社会组织和公益慈善资源,结合传统农村赶集活动,有计划、组团式开展系列公益助老现场活动。2024年,全市新增老年助餐服务点234个,各地重点培育1家以上养老服务类公益品牌社会组织。四是拓展居家上门应需服务。依托山区养老管家这支核心队伍,整合乡村网格员、报账员等公共服务各类人员,通过统一服务标识、注册编码、服装、工具包、服务流程等标准化管理,上门为老年人常态化提供居家探访、需求掌握、日常关爱和供需对接等服务,成为流动服务下沉的触角,解决服务最后一米问题。制定发布《养老管家服务与管理规范》市级地方标准,重点完善山区养老管家职责定位、待遇保障、培训管理等长效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属地责任,各地各单位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按照“市级做指导、县级做协调、主体在乡镇”的原则,市民政局负责“跨山统筹、山区颐养”一体化改革工作指导和督促;县级民政部门牵头负责职能部门协调和措施的推进落地;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统筹谋划本乡镇(街道)区域范围内养老及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整合、衔接,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多方协同,促进共融发展。规划部门深度参与和支持养老服务设施专项布局规划的前期调研、编制发布全过程;建设部门配合做好住宅小区的科学划定和养老配建用房及时交付;卫生健康部门主动加强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规划衔接,会同老干部、教育等部门推进医教养联合体建设;组织和发改部门牵头协调县乡村各级各类公共服务设施资源的整合利用。

(三)强化要素保障,扩大品牌影响。加强养老服务领域的资金、政策、人才等要素保障,统筹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和县级政府财力,优先保障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长效运营;扎实推进厅市合作山区养老六大行动,承办2024浙江国际康养产业博览会丽水山区养老专场推介会和全省老年木玩大赛,积极争取全国山区农村养老试验区和山区养老现场会,打造全国革命老区和山区农村养老样板;加强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的总结和宣传,通过信息专报、媒体宣传等各种形式扩大社会影响,形成浓厚氛围。


附件:丽水市推进“跨山统筹、山区颐养”一体化改革重点任务清单.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