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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419H/2024-42269 文号 丽发改能监〔2024〕81号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4-04-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浙江晶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超薄精密柔性薄膜封装基板(COF)生产线项目节能报告审查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4-09-13 10:5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能源监测中心

丽水经开区发改部、浙江晶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丽水经开区发改部《关于上报浙江晶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超

薄精密柔性薄膜封装基板(COF)生产线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区域节能审查管理的意见》(浙发改能源〔2021〕42号)等规定,我委组织有关专家对《浙江晶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超

薄精密柔性薄膜封装基板(COF)生产线项目节能报告》(下称节能报告)进行了评审,原则同意该节能报告。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政策符合性

浙江晶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超薄精密柔性薄膜封装基板(COF)生产线项目,一期总投资240000万元,用地94亩,新建厂房等建筑面积80248平方米,项目采用冲孔机、光刻胶涂布线、New Etching、除Seedlayer线、化锡线、印刷机、烤箱、分条机、检测设备、成品清洗线、板式换热机组、燃气热水锅炉、冷水机组、离心式空压机等生产、辅助设备,配套设置废气、废水收集处理等设施,厂房屋面安装1.5MW光伏发电系统,形成一期年产18亿片超薄精密柔性薄膜封装基板(COF)的生产能力。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该项目属于鼓励类第二十八项目信息产业类第6条电子元器件生产专用材料中的新型电子元器件中的柔性电路板,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省、市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产业布局。

二、项目能耗和指标

项目采用的主要能源种类为电力、天然气和耗能工质自来氮气、水,项目设备装机总功率为15083.6千瓦,其中高压供电设备4190千瓦,三班制生产,需新增低压供电容量14000千伏安(50%备用)。项目完成后测算年用电量5732.3万千瓦时,用天然气量54.5万立方米,用氮气量1.2万立方米,用水量105万吨,年综合能耗当量值7981.0吨标准煤(计耗能工质)/等价值17215.7吨标准煤(计耗能工质),项目所需能源均能在当地有保障供应。

项目完成后,测算年产值295200万元,工业增加值116714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为0.148吨标准煤/万元(等价值现价,2020年价为0.147吨标准煤/万元)。

三、项目节能措施

项目设备选型按照“高效、可靠、节能”等原则,所采用的耗能设备在同类产品中均处于先进水平,可满足生产高质量产品的要求,有利于降低生产能耗,项目没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落后设备。

四、项目节能要求

(一)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本报告的要求,认真落实节能报告中的各项产品质量指标、能耗指标和各项节能措施。业主在项目竣工后应按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和报告内容组织验收,达不到各项指标要求的,不予通过验收,不得投入使用。

(二)在项目设计及实施过程中,应关注国家和省相关机电产品能效标准、节能产品(设备)导向目录的发布情况,及时调整选择先进的节能型设备。按照GB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等标准要求,完善能源计量装置配备,加强能耗计量与考核。

(三)项目完成后企业整体年综合能耗将超过10000吨标准煤,为国家级重点用能单位,应根据《能源计量仪表通用数据接口技术协议》(GB/T29871-2013)等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合理配置能源消费数据采集设备,并按节能主管部门要求接入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将能源消费数据实时上传到省智慧能源监测平台。应严格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要求进行各项节能管理工作,制定节能管理制度、车间及工序能耗定额指标,并完善各项监督考核措施,严格节奖超罚,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

(四)项目建设应按节能报告内容同步实施屋顶光伏建设。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