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419H/2024-42271 | 文号 | 丽发改能监〔2024〕149号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4-06-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松阳县发改局、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松阳县发改局《关于要求对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6万吨高性能革基布坯布和6.5万吨功能性革基布技术改造项目进行节能审查的请示》(松发改〔2024〕158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区域节能审查管理的意见》(浙发改能源〔2021〕42号)等规定,我委组织有关专家对《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6万吨高性能革基布坯布和6.5万吨功能性革基布技术改造项目节能报告》(下称节能报告)进行了评审,原则同意该节能报告。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政策符合性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6万吨高性能革基布坯布和6.5万吨功能性革基布技术改造项目,计划新增投资25060.2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资20060.2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000万元。项目在两块场地实施,一个在万邦路8号(坯布织造厂区)利用现有厂房并建设2条丝车自动输送连廊,无新建生产车间;对现有车间的生产设备布局进行优化,淘汰所有纬编机,同时新增特里科经编机、高速加弹机、高速整经机、验布机、智能化系统等主要生产设备及辅助设施,实现新增年产1.6万吨高性能革基布坯布的生产能力(全部采用经编工艺),使企业合计具备年产7.2万吨高性能革基布坯布的生产能力。另一个在万邦路2号(扩建革基布厂区-原龙跃地块)利用现有厂房,新增染色机、定型机、起毛机等主要生产设备及辅助设施;同时将在建1座处理能力0.8万立方米/天的污水处理站改扩建成处理能力2.0万立方米/天的污水处理站,现有另1座处理能力1.0万立方米/天的污水处理站保持不变;实现新增年产6.5万吨功能性革基布的生产能力(其中1万吨采用湿拉毛工艺,其余5.5万吨采用色丝直拉工艺),使企业合计具备年产33.5万吨革基布的生产能力。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淘汰及限制类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省、市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产业布局。
二、项目能耗和指标
该项目采用的主要能源种类为电力、原煤、天然气和耗能工质自来水,革基布部分新增设备装机总功率为7217千瓦,二班制生产,项目完成后革基布厂区合计设备装机总功率为47476千瓦,合计变压器容量26350千伏安。坯布部分新增设备装机总功率为4075千瓦,二班制生产,项目完成后坯布区合计设备装机总功率为18140千瓦,合计变压器容量12300千伏安。该项目达产后,新增年用电2029.3万千瓦时、用天然气141.9万立方米、用水90.5万吨,新增年综合能耗等价值7718.8吨标准煤(当量值4449.6吨标准煤)。技改完成后,企业合计产能为7.2万吨高性能革基布坯布和33.5万吨革基布,合计年用电17751.7万千瓦时、用煤60050吨、用天然气1455.1万立方米、用水587.7万吨,合计年综合能耗等价值112488.6吨标煤(当量值83890.7吨标煤)。项目所需能源均能在当地有保障供应。
该项目达产后,测算新增产值97820万元(现价),新增工业增加值8507万元(现价),新增项目工业增加值能耗0.907吨标准煤/万元(等价值现价)。企业合计年产值504510万元(现价),合计年工业增加值85090万元(现价),企业整体单位产值能耗0.223吨标煤/万元,企业整体工业增加值能耗1.322吨标煤/万元。该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高于“十四五”全省控制标准0.52吨标准煤/万元,新增能耗需进行用能权交易或绿证抵扣进行用能平衡。
三、项目节能措施
项目设备选型按照“高效、可靠、节能”等原则,所采用的耗能设备在同类产品中均处于先进水平,可满足生产高质量产品的要求,有利于降低生产能耗。
四、项目节能要求
(一)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本报告的要求,认真落实节能报告中的各项产品质量指标、能耗指标和各项节能措施。业主在项目竣工后应按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和报告内容组织验收,达不到各项指标要求的,不予通过验收,不得投入使用。
(二)在项目设计及实施过程中,应关注国家和省相关机电产品能效标准、节能产品(设备)导向目录的发布情况,及时调整选择先进的节能型设备。按照GB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等标准要求,完善能源计量装置配备,加强能耗计量与考核。
(三)项目完成后企业整体年综合能耗将超过10000吨标准煤,为国家级重点用能单位,应根据《能源计量仪表通用数据接口技术协议》(GB/T29871-2013)等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合理配置能源消费数据采集设备,并按节能主管部门要求接入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将能源消费数据实时上传到省智慧能源监测平台。应严格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要求进行各项节能管理工作,制定节能管理制度、车间及工序能耗定额指标,并完善各项监督考核措施,严格节奖超罚,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