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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名个人在全国 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获殊荣
时间:2024-09-29 09:3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日报

9月27日上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我市兰金美、翁志鸿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在人民大会堂接受表彰。

兰金美出生在丽水的一个畲族家庭,是一位畲族服饰制作技艺非遗传承人,一直致力于民族服饰文化的传承与创新。2009年,她创立的“畲凤”被评为杭州优秀设计师品牌,而后又屡次在全国服装设计比赛中获奖。

“让更多人穿上美丽的民族服饰,让畲乡百姓的生活如‘畲凤’一样飞得更高、飞得更好。”兰金美告诉记者,她希望能够通过她的努力让更多的各族群众钱包“鼓”起来。

2021年,兰金美在古堰画乡开设了“畲凤”非遗工坊,打造了一个涵盖培训、展示、设计民族服饰和民族文创产品的平台,通过委托绣娘、手工艺制作人以来料加工的方式,带动农户增收,让乡村妇女群众实现顾家、传艺、增收“三不误”。

兰金美还是一名省、市政协委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乡村共同富裕建设,积极建言献策。她还积极响应党中央东西部扶贫协作的号召,通过参加中国(贵州)国际民族民间文化旅游产品博览会、贵州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等,对贵州绣娘进行创新设计培训,助推贵州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实现共同富裕。

“作为一名非遗传承人、省政协委员,我将继续用心用情搭好平台,在民族地区奔向共富的路上,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兰金美说。

翁志鸿是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委员会书记,任职以来,他始终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项工作主线,带领全县人民深化实施“八八战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景宁“三个走在前列”重要嘱托,全面推进景宁共同富裕和现代化建设。

作为民族地区领导干部,翁志鸿以党的民族工作理论为指导,扎实推动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民族地区城乡融合、民生持续改善等,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近两年,景宁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家、省级重点培育单位6家,打造“之江同心·石榴红”系列阵地34个;《畲秀·千年山哈》等文艺精品不断涌现,民族地区群众精神文化愈发丰富;深入实施“三项计划”,与新疆新和、福建等地深化战略合作,全面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2023年,景宁全县生产总值提前两年迈上百亿台阶,人均GDP、农民收入水平等主要经济指标领跑全国120个自治县,规上工业增加值、制造业投资增速居全省前列;全面推进公共服务一体化省级试点,教育基础生态监测全省第一,“健康浙江”考核“五连优”,全县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提升。

“接下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和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标省委‘三个再’‘五个更’、市委‘一个历史使命、三大战略任务’,加快打造‘三个高地’,激发各民族团结一心、共同奋斗的智慧力量,打造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景宁样板。”翁志鸿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