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MB1960337R/2025-41198 | 文号 | 丽卫〔2025〕17号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5-03-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2025年度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已经委党委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各承办处室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组织实施,并及时做好重大行政决策档案归档和案卷制作。年度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年度工作任务的变更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度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办单位 | 会同单位 | 决策依据 | 计划完成时间 | 责任处室 | |
决策程序 | 时间节点 | ||||||
1 | 《丽水市卫生行政处罚从轻减轻事项 清单》 |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丽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丽水市卫生监督所)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3.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 4. 《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裁量适用办法》 | 公众参与 | 2025年3月 -4月 | 疾控监督处 |
专家论证 | 2025年5月 | ||||||
风险评估 | / | ||||||
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 | 2025年5月 | ||||||
集体讨论决定 | 2025年5月 |
注:1.公众参与方式还包括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2.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程序根据决策事项需要履行,非必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