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451w/2025-41214 | 文号 |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03-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市直属中小学校(单位):
为选拔推荐优秀节目参加2025年省、市中小学生艺术节,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经典咏传唱三个项目节目比赛。经研究,决定举行市直学校第8届“绿谷之春·文艺”现场赛(电视录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丽水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专业机构(待定)
三、协办单位:丽水市实验学校
四、时间地点
(一)领队会议
时间:4月24日(星期四)下午14︰30开始(上交音乐U盘并注明学校名称,格式为MP3或MP4)。
地点:待定。
参会对象:学校分管副校长1人、指导师1-2人。
(二)现场录制要求
时间:4月29日(星期二)一整天,从上午8:30开始彩排+录制,每个节目限时15分钟,上午11:30结束,下午13:00开始彩排+录制到全部结束。30日组织评委进行视频评审。
地点:待定。
1.声乐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60人,指挥和伴奏各 1 人(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作品(其中至少一首中国作品),节目时间不超过8分钟。需提交合唱谱的电子版。
班级合唱:演唱班级须是成建制普通教学班级,人数不超过55人。可另设指挥和伴奏各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个班级可演唱两首作品(至少一首中国作品),节目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应为本校教师或学生),不设指挥,不得伴舞,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鼓励本校教师担任),节目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2人,不设指挥,节目时间不超过6分钟。
3.经典咏传唱
“和诗以歌”的形式,将传统诗词经典与现代元素相融合,让经典具有新时代属性。结合红色教育、生态教育和乡土教育,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可谱诗成曲。表演形式以多元形式结合,必须包含演唱(独唱、合唱、音乐剧等)与表演(舞蹈、情景剧、戏曲等)两种及以上形式,可结合朗诵、武术、非遗技艺等。节目时间不超过8分钟,形式不限,人数不超过30人。
五、活动要求
(一)市直中小学校每校节目上报1-2个(含经典咏传唱),幼儿园不作要求。请各校于2025年4月17日(周四)前完成节目报送,联系人:穆宝宝,联系电话:15101025271。联系邮箱:376773865@qq.com。
(二)请各校于2025年4月21日前上交市直学校第8届“绿谷之春•文艺”现场赛(电视录制)领队会回执(见附件1)和附件2-3,上交QQ邮箱376773865@qq.com。
(三)有关舞台相关设备需求等事宜务必于4月24日前与承办方联系。
六、其他说明
(一)请各市直属学校通知相关人员安排好工作,以校为单位,分管副校长为领队,负责组织工作,做好活动期间的安全教育,加强季节性传染病防控工作宣传,务必做好大型活动安全应急预案,切实保证各项活动中的师生安全,准时参加比赛。
(二)各参加现场决赛(电视录制)的节目务必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执行。经典咏传唱的节目可用LED主背景屏(宽:11米 高:5.8米 分辨率:宽1920 高1080)
(三)为保证比赛的有序开展,现场决赛的出场顺序领队会上抽签排序。
(四)各代表队演出服装、道具等自备。
(五)请各相关人员扫钉钉二维码进入“第8届市直绿谷之春指导师群”。
附件:1.市直学校第8届“绿谷之春·文艺”现场赛(电视录制)领队会回执单
2.市直学校第8届“绿谷之春·文艺”参赛作品汇总表
3.市直学校第8届“绿谷之春·文艺”节目参演人员名单
4.“第8届市直绿谷之春指导师群”钉钉二维码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