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2082/2025-41310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低保救助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南明山街道办事处、南城综合福利院:
根据《关于调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丽政发〔2024〕1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浙政办发〔2021〕58号)等文件要求,经审核,决定拨付2025年4月市直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资金等补助资金共计715934元,发放总人数2254人。其中特困集中供养人员生活费、照料护理费发放至南城综合福利院,特困分散供养人员生活费发放到个人社保卡关联账户,照料护理费按照救助供养协议支付给提供服务的组织或个人。具体项目、人数、金额如下:
一、低保人员402人,发放金额399748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二、特困人员集中供养4人,发放基本生活费8132元,护理补贴3618元,合计发放金额11750元,资金下发南城综合福利院。详见附件2;
三、特困人员分散供养3人,发放基本生活费6099元,护理补贴1307元,合计发放金额7406元。详见附件3;
四、支宁返丽人员固定生活补助资金2人,发放金额874元。详见附件4;
五、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资金6人,发放金额11160元,补发2024年1月-2025年3月4950元,合计发放金额16110元。详见附件5;
六、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助资金31人,发放金额35425元。详见附件6;
七、三老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资金1人,发放金额860元。详见附件7;
八、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90人,发放金额65360元。详见附件8;
九、重度残疾人居家护理补贴481人,发放金额85000元。详见附件9;
十、重度残疾人机构护理补贴19人,发放金额13650元。详见附件10;
十一、3月高龄津补贴1037人,发放金额70820元。详见附件11;
十二、低保老年人基本生活补贴78人,发放金额8931元。详见附件12;
附件:1.4月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表
2.4月特困人员集中供养资金发放表
3.4月特困人员分散供养资金发放表
4.4月支宁返丽人员固定生活补助发放表
5.4月精减退职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发放表
6.4月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助发放表
7.4月三老人员生活困难补助发放表
8.4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名单
9.4月重度残疾人居家护理补贴名单
10.4月重度残疾人机构护理补贴名单
11.3月高龄津补贴发放对象名单
12.4月低保老年人基本生活补贴发放表
丽水市民政局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