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451w/2025-41330 | 文号 | 丽教办〔2025〕13号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03-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工作,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25年度丽水市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请各承办处室(单位)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25年度丽水市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丽水市教育局
2025年3月31日
附件
2025年度丽水市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办单位 | 会同单位 | 决策依据 | 计划完成时间 | |
决策程序 | 时间节点 | |||||
1 | 《丽水市本级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实施办法》 | 市教育局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的通知》 4.《浙江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5.《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实施办法 浙江省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 公众参与 | 4月 |
专家论证 | 5月 | |||||
风险评估 | 6月 | |||||
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 | 7月 | |||||
集体讨论决定 | 8月 |
注:1.公众参与方式还包括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2.专家论证、专家论证程序根据决策事项需要履行,非必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