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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2个集体、4名个人获全省表彰!
发布时间:2025-04-09 15:44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直属机关党委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提升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全省应急管理事业再上新台阶。近日,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表彰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授予杭州市余杭区应急管理局等25个单位“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吕杨钦等50名同志“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丽水市应急管理系统2个先进集体和4名先进工作者受到省级表彰。

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

1. 龙泉市应急管理局;2. 庆元县应急管理局。

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

1. 柳丹  丽水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2. 陈真伟  丽水市莲都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3. 刘长友  缙云县应急管理局局长;4. 李永君  青田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祝贺他们!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努力拼搏、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