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丽委人办〔2022〕3号)精神,经审核,下列人员(见附件)符合市本级2024年度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业资格证书一次性奖励发放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5月12-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部反馈。联系人:蒋淑婷;联系电话:0578-2092892。
中共丽水市委社会工作部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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