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MB1601924J/2025-41843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数据局 |
成文日期 | 2025-06-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市医保局:
市人大五届五次会议叶建美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浙丽保”提质增效的建议》(第216号建议)已收悉。经我局与贵单位前期沟通对接,按照办理分工,现将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一、做好组件对接支撑
针对建议中提出的“开发智能提醒功能:通过短信、APP推送报销进度和遗漏事项”,目前浙江省一体化数字资源系统(IRS)中有“浙里办”消息通知组件和政务服务短信平台组件,贵单位可结合“浙丽保”迭代升级实际需求,按需对接使用,我局将做好组件对接与使用技术咨询和指导服务。上述两个组件概要介绍如下:
1.“浙里办”消息通知组件。该组件可支持“浙里办”APP、“浙里办”APP“浙丽保”应用内、政务服务网(电脑端)消息中心、支付宝APP通知推送、支付宝“浙里办”小程序消息盒子、微信“服务通知”、微信“浙里办”小程序站内消息等7种渠道将消息推送至对应用户。
2.政务服务短信平台组件。该组件可实现通过接口发送短信给指定手机用户,支持短信单发和群发。
二、做好应用技术支撑
针对建议中提出的“建议由市医保局联合大数据局、财政局等部门协同推进,完成系统升级和政策细化”,我局将积极配合贵单位,协助规范迭代升级“浙丽保”应用,确保申请材料及系统界面符合省级标准规范,以及系统功能可用、易用、集约统筹、安全可靠。同时加强与省数据局沟通协调,确保“浙丽保”完成迭代升级后,及时通过省级审批在“浙里办”上架运行。
三、做好数据共享支撑
我局将持续依托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为“浙丽保”应用数据共享需求做好支撑工作。除继续提供医保个人缴费信息查询、医保个人参保信息查询、火化信息查询(按身份证号查询)、省公安厅居民户口簿(个人)、省卫生计生委出生医学证明(不含版式文件)等5个接口数据共享外,还将紧密结合业务需求,加强与各数源单位沟通协调,争取获得全市学生学籍信息和低保、低边、特困等困难人员信息等数据,为“浙丽保”业务拓展及办理流程优化做好数据支撑。
下步,我局将立足职能定位,以“实战实效”为原则,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配合贵单位开展“浙丽保”迭代升级工作,持续提升数据支撑能力、创新数据赋能模式,为筑牢共同富裕医疗保障防线、推动民生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数据力量。
丽水市数据局
2025年5月22日
(联系人:陈超,联系电话:2090023)
抄送: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丽水市数据局 2025年5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