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我省部分高速公路实施差异化收费政策有关事项的复函》(浙政办函〔2024〕63号)和《关于丽水市莲都区境内高速公路客车实施差异化收费有关事宜的函》(浙交函〔2024〕113 号)文件要求,现行丽水市莲都区境内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实施时间为2025 年1月10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为确保政策延续性,拟申报自2026年1月1日起继续实施丽水市莲都区境内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实施期限以省政府正式批复为准。根据最新申报要求,需对《丽水市莲都区境内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实施内容与现行政策一致)再次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的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2025年7月3日至7月10日,丽水市交通运输局在丽水市人民政府网站“建言献策”栏目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丽水市莲都区境内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
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共收到反馈意见0条,采纳0条。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14日
意见征集链接: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231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