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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25000986461759/2025-43734 | 文号 | 丽市监提〔2025〕3号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7-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刘进等委员:
您在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13号提案《关于规范宠物医疗服务价格,促进宠物医疗行业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会商,现答复如下:
建议一:建立价格监管机制,推动服务透明化。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规定,宠物医疗服务价格不在政府定价管理范畴,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自主制定,并做好明码标价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2024年以来,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处置宠物店包括医疗服务价格在内的投诉33件。下一步,我们将引导督促宠物医院规范明码标价,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所有服务项目、药品价格及收费标准,及时处置宠物医疗价格投诉举报。
建议二:强化药品及诊疗行为监管。《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于2022年9月7日由农业农村部公布修订,《管理办法》是一部“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管理,规范动物诊疗行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法规,重点对动物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和动物绝育手术等经营性活动,包括动物的健康检查、采样、剖检、配药、给药、针灸、手术、填写诊断书和出具动物诊疗有关证明文件等。宠物医院未取得相应许可的,不得使用“动物诊所”或者“动物医院”的名称。《兽药管理条例》对兽药研制、生产、经营、进出口、使用和监督管理有明确规定。包括:“兽药使用单位,应当遵守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兽药安全使用规定,并建立用药记录。禁止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农业农村部负责新兽药注册审批等”。5月份,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环保局、市卫健委对市区3家宠物医院开展联合双随机抽查,未发现违法行为。下一步,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将按照本提案建议,加强对动物诊疗机构和人员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动物诊疗环节违法行为。
建议三:完善行业自律与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农业农村部门将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建立自治自律组织,制定行业服务公约,规范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行为,促进宠物医疗行业健康发展。目前,所有的投诉举报根据要求,统一由12345受理,市场监管、农业等部门将按照各自职能,妥善处理12345交办的投诉举报件。
建议四:加大政策支持与市场引导。我市职业院校24年开展各类技能培训5万多次。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市教育部门将建议各职业院校进一步开展动物医学类相关技能培训并进一步扩大培训的覆盖面,探索开展宠物医疗从业人员的相关技能培训工作,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鼓励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加大宠物医疗相关人才的培养力度,开设动物医学相关课程或开设具体专业,促使学生掌握宠物医疗相关知识技能,培养宠物医疗专业人才。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价检分局杜向青
联系电话:13957086333
邮编:323000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3日
丽市监提〔2025〕3号--丽水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313号提案的答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