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建议提案 >> 政协委员提案
索引号 /2025-43881 文号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发布机构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5-07-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34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7-22 16:58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李君飞委员:

您在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47号提案《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建议》收悉。耕地保护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事关民族永续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始终牵挂着耕地保护和耕地质量提升,多次发表重要讲话,要求“要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您在提案中提出我市耕地保护面临的严峻挑战,并据此提出意见建议,调查深入,观点中肯,建议针对性强,对下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对此,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研究,经商市农业农村局,现答复如下:

建议一  加强规划管控与用途管制

当年完成事项:全面加强耕地用途管制。耕地保护目标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作为底线约束,已带规模、带图斑、带位置分解落实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过程中。我局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要求,严格管控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以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坚决执行“先补后占”“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制度,全面加强耕地用途管制。市级已经印发《进一步健全完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市域统筹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占补平衡指标统筹范围和条件、市级统筹储备补充耕地指标规范使用细则等内容,加强耕地占补平衡全过程监管。

当年推动工作: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新政。紧密对接部省占补平衡新政,将非农建设、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或未利用地等各类占用耕地行为,统一纳入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坚持“以补定占”,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上限,严控耕地流向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坚持“量入为出”,“就地恢复为主、异地补充为辅”的原则,指导各县(市、区)科学制定整改复耕方案,有计划、有节奏、分类别稳步推进整改复耕地,并将其中禀赋良好、集中连片的新增耕地纳入非农建设补充耕地储备库,形成补充耕地指标用于非农建设占补平衡。

建议二  提升耕地质量

当年完成事项:扎实推动耕地提质增效。开展“百千万”工程。通过耕地质量提升、耕地功能恢复等,加快形成一批百亩方、千亩方、万亩方集中连片优质耕地,2024年底已累计完成“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8.839万亩。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24年度新增高标准农田面积7.34万亩,重点在龙泉市、莲都区等粮食主产区实施农田水利设施改造。并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等技术,改善土壤结构,提升耕地肥力。

当年推动工作:深入推进耕地质量提升和布局优化。以“一张图”试点为牵引,全面推进“多田套合”、耕林置换农用地布局优化等工作破题见效。一是划定耕林后备资源空间,推动耕林布局优化。开展农用地、农业产业等起底调查,建立统一底图底数,同步明确“耕地、林地、宜耕、宜林”4类空间,形成耕林空间互不交叉不重叠的现状、规划、管理3个图层,统筹解决耕林管理边界模糊、规划空间重叠等问题。按“稳妥积极、因地制宜、群众支持”的原则编制陡坡耕地与平原林地布局优化和整治提升工作三年工作计划及年度实施方案,稳妥推动部分耕地“山上换山下”。二是制定耕地系统治理规划,推动分级分类管理。按照“五个一批”具体路径(“永高建设(认定)一批、布局优化一批,正面清单巩固一批、过渡期内恢复一批、退出置换一批”),逐图斑制定耕地和永农空间治理规划,一体推进永高建设、耕地恢复功能、永农“优进劣出”调整,加快推动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双向套合。

建议三  遏制耕地抛荒

当年完成事项:坚决遏制耕地抛荒现象。开展耕地抛荒治理专项行动,对山区和偏远地区耕地抛荒情况进行全面摸底。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土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已扶持复耕复种面积1000余亩。市农业农村局成立山区低产低效耕地综合利用专项行动小组,着力破解偏远山区低效耕地利用难题,推广高效种养殖技术模式,发展品质农业,实现耕地保护与开发的可持续发展。

当年推动工作:探索创新耕地管理与种植山区模式。结合各地优势农业产业布局,在保障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的前提下,探索推进永高核心区、永高重点区和特色耕地区分级分类管理,促进耕地保护和乡村振兴协调发展、相得益彰。(1)永高核心区(粮功区,约45万亩),必须种植一季粮食作物;(2)永高重点区(105.2万亩),重点发展永高种植正面清单规定的8种类型作物;(3)特色耕地区(永高外的一般耕地,约35万亩),在耕物层不破坏的前提下允许适度发展经济农业。

建议四  强化监管执法

当年完成事项:提升耕地监督执法效能。我市已于2022年7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基本形成党政同责,各级共抓耕地保护的工作格局。更是充分利用铁塔高位探头、电子围栏、智能算法等技术资源,应用省域空间治理2.0平台“耕地智保”场景,实时监管耕地用途变化,做到违法占用耕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

当年推进工作: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执法机制。自然资源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条抓块统”要求,建立双向联合执法机制,切实强化部门协同、工作协同。围绕“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加强源头防控和处置,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通过开展日常巡查、受理投诉和信访举报、接到12345热线反映、开展卫片执法、接受督察审计等途径发现问题的,按照“谁巡查、谁发现、谁劝阻”的原则,第一个受理部门(单位)负责及时赶赴现场初核并及早制止,切实将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状态。

建议五  完善补偿激励机制

当年完成事项:2016年印发《关于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通知》,开展全面实施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各县(市、区)按照“谁保护,谁收益”、“分级负责,突出重点”的要求,对耕地保护全面进行经济补偿。目前,省自然资源厅和省财政厅已经提前下达2025年耕地保护补偿资金7413万元,各地将根据现状耕地面积、质量和利用状况等发放补偿资金。

当年推进工作:探索重点工作激励统筹,强化工作推动力。为切实推动解决山区耕地碎片化、种植管护问题,高质量推进“多田套合”、林耕置换农用地布局优化改革,充分调动各地工作积极性,确保到2027年全面完成“多田套合”和林耕置换工作目标。结合新增用地规模市域统筹方案,探索制定“多田套合”、耕林置换农用地布局优化工作的激励统筹机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县(市、区),在新增用地规模统筹指标、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等要素上给予一定激励奖励。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国土生态修复与耕地保护处  周华伟

联系电话:0578-2668083    传真:0578-2668019

邮编:323000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21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