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2082/2025-43684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低保救助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07-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南明山街道办事处、南城综合福利院:
根据《关于调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丽政发〔2024〕 19 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浙政办发〔2021〕58 号)等文件要求,经审核,决定拨付 2025 年 7 月市直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资金等补助资金共计 698798 元,发放总人数 2227 人。其中特困集中供养人员生活费、照料护理费发放至南城综合福利院,特困分散供养人员生活费发放到个人社保卡关联账户,照料护理费按照救助供养协议支付给提供服务的组织或个人。具体项目、人数、金额如下:
一、低保人员 388 人,发放金额 387644 元。
二、特困人员集中供养 4 人,发放基本生活费 8132 元,护理补贴 3618 元,合计发放金额 11750 元,资金下发南城综合福利院。
三、特困人员分散供养 3 人,发放基本生活费 6099 元,护理补贴 1307 元,合计发放金额 7406 元。
四、支宁返丽人员固定生活补助资金 2 人,发放金额 874 元。
五、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资金 6 人,发放金额 11160元。
六、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助资金 32 人,发放金额 37701元。
七、三老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资金 1 人,发放金额 860 元。
八、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191 人,发放金额 65704 元。
九、重度残疾人居家护理补贴 480 人,发放金额 84000 元。
十、重度残疾人机构护理补贴 19 人,发放金额 13075 元。
十一、5 月高龄津补贴 1029 人,发放金额 70380 元。
十二、低保老年人基本生活补贴 72 人,发放金额 8244 元。
丽水市民政局
2025 年 7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