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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25000986461759/2025-43703 | 文号 | 丽市监建〔2025〕3号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7-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尹琳霞代表:
市人大五届五次会议第46号《关于加强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收悉。现提出以下答复意见:
您提出的问题是全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既关系着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幸福和社会和谐稳定,是社会公众和学生家长关注的焦点。近年来,市场监管及教育、综合执法等部门始终坚持常抓不懈、综合治理,持续推动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不断改善。
一、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做法
各级政府及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教育等部门高度重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立足职能、协同配合,不断健全完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
(一)明确监管重点,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一系列专项治理行动。一是明确重点区域。校园周边200米范围,是落实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区域。自2023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无过期食品”专项治理,对食品流通经营主体动态分色(红、黄、蓝)管理,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列为黄色,按照“黄标隔周上门”要求落实常态化巡查机制和食品抽检等监管举措;今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农村居民和经营户食品安全意识不强、农村学生消费能力更低、“五毛食品”“山寨食品”更有市场等实际,在全覆盖排查基础上,建立重点主体、重点品种、重点问题“三重清单”,着力强化农村校园周边经营户监管。二是明确重要节点。今年以来,在开学季、“六一”儿童节等重要节点,结合校园食品安全治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整治等重点工作,共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1623家次,发现“五毛食品”无标签、销售过期食品、索票索证不到位、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未离地离墙贮存、保健食品未专区销售、健康证过期、烟酒警示语未张贴、环境卫生差、证照未公示等问题241个并跟进闭环整改举措,立案查处32件,罚款1.79万元。三是明确重点内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以取缔无证照经营、查处“三无食品”、规范小餐饮卫生管理等内容为重点,针对短板,有的放矢。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以数据链筑基、责任链固本、服务链赋能,“三链协同”扎实推进小餐饮“净厨”攻坚行动,有效提升校园周边小餐饮后厨环境质量。4月以来,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906人次,排查小餐饮单位1648家次,发现问题319个,闭环整改288个,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166份,立案查处59起,罚没款1.32万元。四是明确主体责任。结合无过期食品专项治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整治等行动,校园周边食品流通经营主体全部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进一步夯实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第一责任;督促校园周边超市、小食杂店等食品经营单位在店堂显著位置公开承诺“我没有过期食品”,自觉接受广大消费者和社会监督。
(二)坚持严格执法,强化流动摊贩监管。综合执法部门坚持“错时上岗、蹲点值守、精细管理、严格执法”,推进校园周边市容环境综合治理行动,强化校园周边的流动摊贩等违法行为处置,着力打造美丽整洁、文明有序的校园周边环境。一是落实常态化巡查。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机制,明确每所学校的执勤时间、执勤人员、执勤范围,落实学校上下课时间蹲点执勤、其他时间机动巡查的常态化机制,按照辖区学校的作息时间安排队员错时上班,及时有效处置校园周边的违规设摊等违法行为。二是强化执法刚性。强化校园周边日常巡查,加大流动摊贩的监管、处置和处罚力度,全面清理校园周边各类流动摊点。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队员1590人次推进校园周边流动摊贩治理,劝导流动摊点 390 人次、处罚 195 人次,处罚金额 2.4万元,全力打造安全有序的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
(三)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学生健康教育。教育部门坚持“以人为本,学生健康第一”的理念,针对性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一是深化校园食品安全教育。每学期定期开展主题班会、食品安全专题讲座,邀请食品安全专家、执法人员结合典型案例,讲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选购技巧及食物中毒预防措施;组织食品安全知识竞赛,设置趣味答题、情景模拟等环节,激发师生参与热情,切实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二是拓宽校园宣传渠道。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宣传资源,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食品安全宣传矩阵。定期通过校园广播播放食品安全小知识;及时更新宣传栏内容,展示食品安全科普图文、违法案例警示;定期在微信公众号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重点提醒“三无”食品、垃圾食品的危害,曝光学校周边食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引导师生树立科学、健康的消费观念,自觉远离不安全食品。三是加强家校合作。家庭在学生食品安全教育中起到重要作用,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班级微信群等渠道,向家长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醒家长关注孩子的饮食健康,引导家长为孩子提供安全、健康的饮食环境。同时,鼓励家长与学校共同监督学生的饮食行为,形成家校共育的良好局面。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诚如您在提案中所反映的情况,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依然任重道远,流动摊贩仍然屡禁不绝,小餐饮店仍存在卫生差、食品安全隐患多等问题,小食杂店仍有假冒伪劣食品、不合格食品、“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在流通。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收、采纳您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持续强化校园周边食品监管,奋力打造让学生、家长、学校、社会都放心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
(一)加强源头管控。严格食品经营许可审批制度,重点审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场地、设施、人员资质等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发证;强化食品索票索证制度执行,纵深推进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全覆盖推进“阳光小作坊”建设,持续提升校园周边食品小作坊规范管理水平;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安全。
(二)强化监管执法。全年度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规范农村校园周边从事食品经营流动摊贩,重点检查操作环境、人员健康证、食品保质期、进货来源等,深入排查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推进小餐饮“净厨”攻坚行动,不断优化校园周边小餐饮后厨卫生,打造让社会、家校、学生都放心的消费环境;严厉查处无证经营、销售过期变质食品和“三无”食品、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实行 “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禁止”相关规定,及时核实法院系统通报的特定人员信息,确保“一个不漏”。
(三)加强宣传教育。认真谋划“食品安全进校园”载体,提升学生食品安全意识;通过发布“红黑榜”等形式,公开曝光食品经营不良商家和违法行为,形成震慑;畅通投诉渠道,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方面举报投诉100%处置;利用公众号、微信群、自媒体等平台,及时发送各类食品安全警示信息,多渠道、全方位营造食品安全保障氛围。
(四)强化部门协作。依托食药安委综合协调职能,分解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形成教育、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卫健、公安等多方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依托“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深化执法力量下沉,切实加强基层一线的执法力量,进一步强化基层治理效能。
非常感谢您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真诚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继续支持和帮助这项工作,不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我们把工作做得更好!
联系人:食品流通处 蔡焕忠
联系电话:2298763
邮政编码:323000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8日
丽市监建〔2025〕3号--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人大五届五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答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