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专业技术人才享受政府岗位津贴,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举措。近日,我市享受政府岗位津贴高层次人才推荐工作启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在创业富民、创新强市中的骨干作用,市委组织部、市人劳社保局联合发文,做好丽水市享受政府岗位津贴高层次人才推荐工作。
推荐的范围和对象为在丽水市直各企事业单位从事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研究开发及推广应用方面代表本市领先水平,为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条件包括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恪守科学道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专业知识扎实,具有较高的学术技术造诣,其学术技术水平在省内同行中具有一定优势;年龄在6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以上学位或在聘的教授级高层次人才,身体健康。符合享受政府岗位津贴高层次人才范围和条件的对象均可上报。享受政府岗位津贴高层次人才,在享受待遇期间,每人每月享受政府岗位津贴500元。政府岗位津贴办法从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据介绍,市直各有关企事业单位负责推荐单位人选,并填写《丽水市享受政府岗位津贴高层次人才汇总表》与《丽水市享受政府岗位津贴高层次人才信息采集表》(表格下载网址http://rsj.lishui.gov.cn/、http://lsrc.lishui.gov.cn/),并于9月30日前报送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管理处。各县(市、区)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