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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MB1664458R/2026-1010657031 文号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丽水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6-08-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第二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编号18)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6-08-24 08:59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办公室

整改实施主体

松阳县委和人民政府

公示日期

2026年8月24日至2026年9月4日

反馈问题

松阳县潘必裕家庭农场养殖废水直排周边基本农田,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分别为 4140 毫克/升、734 毫克/升、176 毫克/升,分别超过《浙江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9.9 倍、9.5 倍、24.1 倍。

整改目标

潘必裕家庭农场周边农田黑臭水体整治到位,规范养殖场后续粪污治理还田工作,开展全县规模猪场排查整治,避免发生类似问题。

整改措施

完成情况

(一)立行立改。针对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排查发现问题,对潘必裕家庭农场开展立行立改。一是针对养殖废水直排周边基本农田问题,2025年8月责令潘必裕家庭农场将农田堆积粪肥进行清理,规范粪肥还田。二是针对养殖场粪污无害化处理不彻底问题,指导潘必裕家庭农场购买木糠、砻糠等材料配合发酵菌种对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科学规范使用发酵床等粪污处理设施设备。三是针对其养殖粪肥堆积农田,还田不规范等问题,指导养殖场通过在消纳地加装消纳软管,同时现场开展粪肥还田规范操作指导,规范养殖场后续粪肥消纳操作。四是针对养殖场消纳地配套不足问题,督促养殖场根据养殖数量足额配套消纳地面积,同时通过委托第三方处理的形式将部分固体粪污运送至有机肥厂处理。在潘必裕家庭农场完成整改后,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对该场周边水体及土壤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均合格。

(二)举一反三。自2025年8月以来,松阳县农业农村局联合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组织开展了养殖污染和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共排查养殖场(户)及屠宰场等39个发现污染隐患问题10个,整改完成10个。8月份组织开展了全县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技术培训,通过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等讲解,进一步提升养殖主体环保意识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在指导潘必裕家庭农场做好粪污处理利用的同时,通过应用饲料环保化技术和生物除臭技术等,进一步强化对养殖场臭气的治理。

(三)长效机制。制定了《规模养殖场污染巡查对照表》,明确巡查内容、方式和要求,进一步提升管理部门对畜禽养殖污染排查发现问题和指导规范整改的能力。同时制定了《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巡查监管的通知》,强化县级部门、乡镇(街道)联防巡查机制,完善“部门指导、属地落实”制度。 

整改成效

对照第二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截至2025年8月,潘必裕家庭农场已按要求完成周边农田污染治理,并依据《畜禽粪肥还田技术规范》对周边农田堆积的粪肥进行翻抛利用。松阳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对养殖场周边水体及消纳地土壤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潘必裕家庭农场东侧及西侧消纳地土壤重金属指标数据均为合格,消纳地外排水体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分别为25毫克/升、2.19毫克/升、1.62毫克/升。2026年潘必裕家庭农场存栏生猪1300头,目前消纳地面积增加至307.9亩,经测算可承载1416头生猪,消纳地面积符合当前生猪饲养数量。

通过开展排查整治行动、技术培训和建立健全巡查指导机制等,进一步消除畜禽养殖污染隐患问题,提升养殖场(户)污染防治意识和水平,规范畜禽养殖污染巡查治理方式方法,切实筑牢畜禽养殖生态环境保护防线。

整改验收

核查情况

2026年71日,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组成整改验收核查组,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核查、走访问询等方式,对“松阳县潘必裕家庭农场养殖废水直排周边基本农田”问题(编号18)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整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核实。经核查松阳县已全部落实整改措施,完成整改目标,具备销号条件。

反馈意见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8-8802213

电子邮箱:634703976@qq.com

备注:公众对整改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公示电话、电子邮箱进行反映。

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