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216W/2026-1010689259 | 文号 |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 |
| 成文日期 | 2026-09-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庆元县恒通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的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庆元县恒通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2026)丽仲第142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案关于鉴定范围、鉴定机构及限期回复的通知。请你单位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到本委领取上述通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未领取的,视为对该通知无异议。
丽水仲裁委员会
2026年9月24日